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1 | 评论:1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行人一方赔偿交通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1、无权索赔。
最高法民一庭于2015年12月24日对此回复:机动车一方请求行人、非机动车赔偿的诉讼请求,我们不予支持。
2、无权索赔。
广东高院的案例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特别法,《侵权责任法》是一般法,应优先考虑。赔偿的主体是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没有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应当赔偿机动车的损失。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的侵权人是指机动车而非行人,因此机动车无权向行人或非机动车主张赔偿。
3、有权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江苏高院判例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侵权责任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当特别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没有规定非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应当适用一般法的规定确定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根据“最好者负担”的原则,对非机动车方给予倾斜性保护,仅限于财产损害的范畴,即机动车方的财产损害不应向弱势的非机动车方主张赔偿。但当机动车一方发生人身损害时,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一方的人身损害处于同等地位,没有任何悬殊,双方的人身权益应受到同等保护,故机动车一方有权向行人、行人主张赔偿。
经典的日常阅读
论语孔子说,“耶哉有叶!君子不遮不掩。名不正言不顺;说得不好,什么都做不了;如果事与愿违,仪式和音乐就会索然无味;礼不喜,刑不中;如果惩罚不正确,人民将是正确的,兄弟姐妹们。所以,君子之名必须言,言必可行。君子无话。”
[翻译]
子曰:“仲游,真鲁莽。一个绅士应该怀疑他不知道的事情。如果你没有取对名字,你就不能正常说话。说话不当,什么都做不了。事不可为,礼乐不可兴;如果礼乐不能兴盛,刑罚的执行就不会恰当。如果惩罚不当,人民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君子一定要定一个名分,要能说清楚,要能说出来。君子从来不随随便便对待自己的言行。”
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刑法第284条
【组织考试作弊罪】组织法律规定的考试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将考试第一款的试题、答案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进行考试作弊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标签: 车祸产生的交警罚单需要对方给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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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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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7: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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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7:1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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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03:3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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