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6 | 评论:3
故意伤害罪是指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达到一定程度,如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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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12时许,李与在和睦家门市发生口角。在李的头上打了几拳。李从何家门市拿起铁锹,追打的左头,致头部当场出血。被送到小草坝卫生院治疗。因伤势较重,于当日转入宜良县人民医院和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8月18日凌晨,陈某在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开颅手术后住院。同月31日,陈某因经济原因申请出院,坐火车回到陕西老家继续治疗。同年8月2日,陈某在陕西省西乡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同年9月11日,陈某在西乡中医院住院期间回家换衣,次日上午在家中去世。经法医鉴定,陈某死于头部外力作用致颅内损伤及颅内出血。同月12日,李安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李安是如何学会被惩罚的?
湖北利川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解答:
李安用铁锹击打陈某头部,致陈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李犯罪后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且被害方对案件的起因有过错,依法可对李从轻处罚。
刘律师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02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他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为湖北利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专职律师、恩施仲裁委仲裁员、恩施市法学会建设建设委员会主任、利川市食品药品专家库专家、利川市新协会副会长。
本文标签: 夫妻一方打人赔钱另一方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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