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0 | 评论:1
家庭暴力的话题经常引起热议。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
武汉反家暴联动网
自成立以来取得的成就
并披露了一些典型案例。
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今天(6月3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中院获悉,自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颁布实施以来,武汉法院携手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反家暴联动网络,通过家暴预警制度、人身保护令、庇护制度、强制报告等法律措施,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45件,下达保护裁定37件。
江汉区人民法院邀请妇联、街道工作人员旁听家事案件庭审视频截图。江汉法院提供
这些案件值得注意。
↓↓↓
案例1
打老婆终止妊娠,被告上法庭还敢当街打她?
2017年,冯女士与肖结婚。婚后,他们经常为琐事争吵。脾气暴躁的肖某总是互相打架,把冯女士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一度让冯终止妊娠。两年后,冯女士实在受不了了。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并判令肖某支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将妻子告上法庭,肖某恼羞成怒,要求冯女士偿还部分婚礼彩礼和礼金,并分摊婚前债务。婚后两人通过贷款买的搅拌机属于他父亲。
庭审中,双方剑拔弩张。有一天,两个人在路上相遇,发生了口角。肖某大打出手,冯女士受轻伤。公安机关认定肖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对其进行书面警告,并处以200元的行政罚款。
据承办法官介绍,肖的暴力行为对冯女士造成了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法院判决依法准许双方离婚,肖赔偿冯精神抚慰金。
最终,法官驳回了肖某的无理要求。经过仔细核算,法院判决冯女士获赔13万余元财产及1.5万元损害赔偿金。
武汉大学张教授认为,家庭暴力中的惩戒赔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认定等案例,充分体现了对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体现在对人身权的保护上,还通过对合法财产权的保护来实现。
该案件由初审法院的法官审理。通讯员杜文摄
手表行业旅游
“失败”也会受到严惩,家暴不需要建立在“经常性”的基础上
2008年,和吴女士组成了第二个婚姻家庭。2018年9月的一天,吴女士和她的养女陈骁因为遥控器换电视频道发生了争吵。陈某来帮助她的女儿。在双方搏斗过程中,对吴女士进行击打,结果不慎打断吴女士三根肋骨,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民事赔偿1万多元。同时,吴女士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准予离婚,分割财产,赔偿损失。
法庭上,陈某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打人只是夫妻间的“扯皮”、“推搡”,不是家庭暴力。况且他已经服刑完毕并进行民事赔偿,对方要求损害赔偿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虐待、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侵害”,家庭暴力中的“殴打”不需要以“经常”为依据,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准许他们离婚。除了正常的财产分割,吴女士还得到了的精神损失费4万元。
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罗兆辉介绍,近年来,家庭纠纷中“偶发性”家暴较为普遍,值得警惕。有人认为家暴是长期的虐待或殴打,夫妻间偶尔的矛盾“打架”不算家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主观恶性较大,损害后果严重,即使只有一次暴力行为,仍可定性为家庭暴力,施暴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关于家暴,这些必须了解。
家暴只有0,家暴无数。
前进!
长江日报采写:记者陈勇通讯员汪甜甜
来源:长江日报
本文标签: 背第二根肋骨骨裂打官司能赔偿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一条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冰火
2022-03-14 06:46:02 回复
45件,下达保护裁定37件。 江汉区人民法院邀请妇联、街道工作人员旁听家事案件庭审视频截图。江汉法院提供这些案件值得注意。↓↓↓案例1打老婆终止妊娠,被告上法庭还敢当街打她?2017年,冯女士与肖结婚
偷支挑花送给你
2022-03-14 11:56:23 回复
18年9月的一天,吴女士和她的养女陈骁因为遥控器换电视频道发生了争吵。陈某来帮助她的女儿。在双方搏斗过程中,对吴女士进行击打,结果不慎打断吴女士三根肋骨,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民事赔偿1万多元。同时,
下雨了你想我了吗
2022-03-14 09:00:55 回复
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准许他们离婚。除了正常的财产分割,吴女士还得到了的精神损失费4万元。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罗兆辉介绍,近年来,家庭纠纷中“偶发性”家暴较为普遍,值得警惕。有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