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认定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因为上述行为也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所以是否从宽,从宽的程度要适当严格控制。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但应当在法定刑从重的基础上依法决定是否从轻处罚以及从轻处罚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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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21时25分左右,李某驾驶豫J×××××轻型仓储式货车沿106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京广106国道濮阳县金地河大桥时,撞倒路人刘某并将其碾压,致刘某当场死亡。据濮阳县交警大队称,李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发后,李某主动拨打110、120,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李支付了3万元丧葬费。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福建联谊律师事务所黄荣梅律师解答:
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对李某的谅解;李系初犯,偶犯。他已经投案自首,悔罪并认罪悔罪。依法应当对他从轻处罚。
黄蓉梅律师补充: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对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运输的人员或者非运输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区分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并负同等责任的事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无力赔偿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装置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本人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获得律师资格证和注册会计师综合资格证。2018年参加工作以来,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债权债务、工伤、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案件。
本文标签: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了本人还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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