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1 | 评论:2
有了“人脸识别”
“靠脸吃饭”不再是梦。
但也要小心“鸿门宴”
否则
“丁”空空的下一个余额
还是小心钱的好。
“刷脸”在喝醉后转账
被告人刘、赵(已判刑)、张某等人在烧烤店吃饭时,突然伙同赵向张某“要钱”。赵某将张某灌醉后,刘某趁机以“刷脸支付”的方式,从张某的手机支付宝账户内盗取人民币共计4万元。随后,刘某、赵某伙同他人以相同手段窃取张某手机支付宝账户内钱款共计人民币10700元。利用张支付宝的“刷脸支付”功能,盗走张支付宝4万元。
2021年1月9日,被告人刘某被警方查获,最终刘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张对刘表示理解。
法院判决刘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悔罪,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最终,北京顺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刘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人脸识别”需谨慎
“人脸识别”和“指纹支付”作为新的支付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诸多便利。然而,在享受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也需要警惕。法官建议,为了防止支付平台和银行卡被盗,每次登录与手机银行卡关联的软件时,尽量输入密码。如果手机安装了“人脸识别支付”功能,在非私人场合与他人联系时,一定要随时注意手机的安全,或者将手机交给信任的人保管,避免资产损失。
综合:央视法制报道,顺义法院,广西浦发
来源:山东高发
本文标签: 盗窃5万多积极赔偿能判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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