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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新学年开始,按照以往惯例,也是时候拿出“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平安保险”)过年了。虽然现在大部分学校对学生的管理都很谨慎,有些甚至小心翼翼的不允许孩子在课间离开教室,怕发生安全事故和纠纷。但是,毕

新学年开始,按照以往惯例,也是时候拿出“中小学生平安保险”(简称“平安保险”)过年了。

虽然现在大部分学校对学生的管理都很谨慎,有些甚至小心翼翼的不允许孩子在课间离开教室,怕发生安全事故和纠纷。但是,毕竟孩子天性好动,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当意外发生时,保险的功能和好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也是学校积极投保学校责任险的重要原因,也希望所有学生都投保“校级险”。

今天在家长群里看到家长朋友问老师:单子上有个空框需要统计等保险金额,有点不方便,麻烦。家长的担心完全可以理解。一方面,他们给孩子买了其他商业保险,这是个人隐私,不想告诉别人。另一方面,如果有很多其他的针对孩子的商业保险,统计起来真的很麻烦。

那么,这个空框需要家长(投保人)填写哪些信息呢?就是实际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填写的“投保人声明”,如下图所示:


未成年身故保险金限额(又是一年开学际——谈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

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通过申报的方式如实提供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被保险人有效身故保险金额之和?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现行有效)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第二款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六条规定: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人,为未成年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前述规定严格限定了被保险人在未成年时的身份,必须是其父母或父母授权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人。

2018年3月之前,中国国务院下属的保险监管机构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2018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2015年9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父母以死亡为其未成年子女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有效],其中规定: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规范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办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前,每份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金额之和与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之和,按照下列限额执行:

(1)被保险人未满10周岁的,不超过20万元。

(2)被保险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不超过50万元。

2.被保险人以死亡为其未成年子女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下列三项可以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一)被保险人死亡时,被保险人已支付保险费或合同现金价值;对于投连险合同和万能险合同,本项为被保险人已缴纳保险费或身故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2)合同约定的航空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本航空公司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是指航空公司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公司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身故保险金额。

(3)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额。这里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额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或者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身故保险金额。

3.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当向投保人说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办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相关政策规定,并查询和记录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和其他保险公司办理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的相关信息。每份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身故给付金额总和已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超出限额继续承保;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承保差额,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的计算过程。

6.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相关业务流程,加强保险和核保方面的风险管控,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保险保障,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保护其合法权益。

未成年身故保险金限额(又是一年开学际——谈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额)

从第六条可以发现,以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时,严格限制被保险人的身份和资格,对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给付设定保险金总额限额,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虽然“虎毒不食子”,但如果身故保险总额足够大,这种道德风险也可能发生。重庆张博子怡案显示了人心的邪恶。

回到家长群聊内容本身。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保人负有提示义务。“保险人声明”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在核保时的一个规定动作,因为保险公司往往会提供标准条款,在免除保险人责任方面,需要给所有投保人明确的提示。如果保险公司提示投保人填写理赔款有误,保险事故发生后对理赔有争议,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述法律规定对超出部分进行理赔。

本文标签: 未成年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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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侧目不屑

    侧目不屑

    2022-03-14 04:43:49    回复

    诉别人。另一方面,如果有很多其他的针对孩子的商业保险,统计起来真的很麻烦。那么,这个空框需要家长(投保人)填写哪些信息呢?就是实际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填写的“投保人声明”,如下图所示: 为什么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通过申报的方式如实提供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被保

  • 尉迟栋芳亨

    尉迟栋芳亨

    2022-03-14 00:28:12    回复

    是这样

  • 柴影芬和

    柴影芬和

    2022-03-14 00:28:12    回复

    真的吗

  • 轩辕程融欣

    轩辕程融欣

    2022-03-14 00:28:12    回复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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