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8 | 评论:1
基本事实
2020年11月17日15时许,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李某某、顾某某、辅警刘某某、张某某发现被告人杨某某酒后驾驶一辆鲁B牌照的银灰色东南轿车,在民警将被告人杨某某车辆开至路边时,被告人杨某某用拳头将辅警刘某某左眼眶打伤。经法医鉴定,刘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经检测,被告人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0ml。
法院判决
被告人杨某某暴力阻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鉴于被告人杨某某自愿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宽处理。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声明
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杨某某殴打的是合同辅警,而非正式编制民警。但他协助警察执法的行为属于公务,也受刑法保护。因此,起初被告人杨某某认为明知殴打辅警不涉及处罚是错误的,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官温馨提醒: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暴力袭警不仅是对警察人身权利的侵犯,也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严重损害。法律绝不容忍暴力袭击警察。不要因为冲动而自己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出发地:山东高发
来源:山东省政法委
本文标签: 辅警被殴打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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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我能喝一桶水
2022-03-14 04:07:10 回复
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暴力袭警不仅是对警察人身权利的侵犯,也是对法治权威和法律秩序的严重损害。法律绝不容忍暴力袭击警察。不要因为冲动而自己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
雨林沐风
2022-03-14 07:22:30 回复
,在民警将被告人杨某某车辆开至路边时,被告人杨某某用拳头将辅警刘某某左眼眶打伤。经法医鉴定,刘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经检测,被告人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8mg/10
谦恭君子
2022-03-14 05:12:16 回复
基本事实2020年11月17日15时许,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李某某、顾某某、辅警刘某某、张某某发现被告人杨某某酒后驾驶一辆鲁B牌照的银灰色东南轿车,在民警将被告人杨某某车辆开至路边时,被告人杨某某用拳头将辅警刘某某左眼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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