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3 | 评论:3
张女士问:我离婚六年了,我自己在养孩子。离婚协议约定我自愿承担抚养费。到目前为止,孩子的父亲还没有给我钱。那么,孩子以后有没有义务赡养他呢?
袁涵律师解答:民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这种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或不履行抚养义务而抵消。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离婚后,照顾未成年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或者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值班律师:袁涵1397862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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