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2
有的人先被公安机关拘留,但在后续处理中,被判定完全无罪,觉得很委屈,想要经济赔偿。那么,刑事拘留有没有赔偿呢?
根据《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拘禁:
(1) 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的;
(2) 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
(3)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拘留公民,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日。)非法刑事拘留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从拘留之日起计算。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批准逮捕之前,所涉及的刑事赔偿案件都是受法律若干问题规定的约束。前提是违反相关规定,即违法。或者超过时限才会有赔偿。如果拘留措施全过程合法,行政主体或司法主体没有违法,就不会有赔偿。
比如张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天。经过调查,他得知张三被判无罪,没有发出逮捕令。整个刑事拘留程序合法合规,张三没有资格申请赔偿。
也就是说,即使抓错了人,只要整个拘留过程没有法律法规,没有超过拘留期限,当事人就不能申请赔偿。因为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需要依法侦查的人临时拘留的一种前置行为。但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情况就不一样了。
比如李四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天,后经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在随后的庭审中,却认定张三无罪。张三可以向行为机关申请拘留、逮捕的赔偿。这是可能的,关键是逮捕令是否发出。
根据《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决定为每日346.75元。
2020年5月15日,统计局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346.75元。
《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赔偿案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不赔偿会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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