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0 | 评论:2
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有时会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方财务要开发票,领取赔偿的单位可以给对方开吗?
这个不能发,否则涉及假开。
接收单位可以通过向补偿单位发出收据来进入账户,
如果对方财务是必须的,那就发以下法律给他/她,明确说明支付的违约金不在增值税应税范围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以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同时,企业应留存税前扣除凭证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备查,以核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因此,企业与客户发生经济纠纷,在支付违约金后,可以取得对方开具的收据,这笔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企业需要有合同、补偿协议及说明、支付转账收据等。作为保留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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