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1
事故现场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朱娟记者陈咏)扬州一女子倒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负全责。
8月13日11时左右,未佩戴安全帽的李某某(女,37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扬州市京华城路南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时,与蔡某(未佩戴安全帽)驾驶的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女,24岁)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及两车人员受伤。
警方认定,这起事故是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造成的,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蔡某没有。昨日,事故调解结束后,李一次性赔偿蔡某6000元。
警方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客,驾驶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逆向行驶,不违法载人,不在机动车道行驶,佩戴安全帽,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本文标签: 机动车撞人全责自己需要出钱赔偿伤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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