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2
如今,随着我国电子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微信已经成为集社交和购物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微信的广泛应用也为司法工作提供了新的作证手段。但是,由于微信证据不同于其他证据的特点,现实中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因此,本文简要分析了微信证据的特点、类型、问题及解决方法。
01
微信证据的特征
(一)证据转化的具体化
因为微信证据大部分属于电子数据,通常存储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中。只有通过技术手段才能将这些数据物化为证据,即微信中的文字、录音、图像可以打印在纸张上,也可以保存在其他电子产品中,而这些证据又可以通过其他载体呈现出来,即物化了微信证据的转化。
(二)证据使用的公开性
相比其他证据,微信证据并不秘密。为什么?因为微信中存储的数据和内容是可以被人理解和获取的。比如两个人微信聊天,可以截图发给第三个人,聊天群里的信息也可以被所有群聊成员看到。此外,还有微信号被盗导致的信息泄露。由于微信庞大而复杂的用户群,使其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三)证据保留的不稳定性
微信上的证据本质上是电子产品中留存的信息,即属于电子设备中留存的模拟信号。如果其他人或技术干扰了微信上的证据,微信上的内容很可能被涂改、歪曲、破坏甚至毁灭。因此,在确定微信证据的真实性时,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保存在其他电子产品中,同时进行备份,然后与其他证据一起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最大程度上防止微信证据因缺乏稳定性而失效。
02
微信证据类型
(一)图形通信功能
微信聊天时,用户也会使用打字功能进行交流。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发图片,文件,合同等。此类材料在实际办案中应作为电子证据使用。
电子证据与书证的区别在于:第一,留存数据的介质不同。电子证据的保存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u盘、SD卡、CF卡、SM卡等。书卡保持介质基本上是纸;第二,呈现方式不同。电子证据需要电子产品呈现图片、文字、音视频或其组合,所以电子证据的可视化效果更好,而书证不需要电子产品等。第三,客观程度不同。电子证据很可能被他人修改,但很难被发现。但如果对论文中保留的文字进行修改,很可能会留下痕迹,所以比较靠谱。
(二)语音通信功能
用户在微信聊天时基本都是通过语音进行交流,而视听资料也是将声音和图像保留在一定的媒介中,可以直观地再现案件事实。因为微信的语音与案件审理中经常使用的录音非常相似,可以回放,所以在办案时可以将微信的语音归类为视听资料。
(三)朋友圈功能
微信朋友圈作为目前最火的社交平台,是用户群体最大、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平台,用户利用朋友圈做广告、表达情感、直播、展示生活。微信好友可以给评论,赞,存图。如果涉及司法问题,可以借助截取的图片和保存的文件证明案件事实。此类证据应归类为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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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纳微信证据存在的问题
(1)很难识别主体
因为微信并不是完全实名注册制,而且微信的名字只是一个昵称,并不是用户的真实姓名,所以很难查出微信用户的真实身份。如果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证据时不能证明微信用户是当事人,那么微信证据在法律意义上是没有说服力的。
(2)内容识别困难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绝大多数案件的关键材料都是原始书证。但相比书证,判断微信证据内容的真实性更为复杂。比如,在甲乙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有一张乙方向甲方借钱的欠条照片,但乙方在聊天时并未对这张欠条表示任何态度。之后B不还钱,A将B起诉至法院。因为没有原始欠条,只能通过微信记录的欠条照片来判断。但如果B不认可打印借条照片形成的纸质文件,法院就很难通过笔迹鉴定等手段来认定借条的真伪。
(3)内容碎片化,微信证据真伪难辨
微信证据很难显示全案事实,而如果不能恢复全部聊天记录,只有部分聊天记录,缺乏旁证,法官很难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这就大大降低了微信证据的效力。
04
解决微信证据鉴定困境的有效途径
(1)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微信用户
即使微信不是完全实名登记制,我们也可以用其他方法来确定当事人的身份,即可以利用诉讼双方的自认、微信头像或相册的辨别、微信运营公司的协助来进行调查。
比如甲乙双方是多年的朋友。有一天,甲方说做生意很有必要,乙方借了一张10万元的信用卡给甲方,因为彼此很熟,所以不欠钱。
即使B没有给A借据,根据B提供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仍有A的头像真实照片,A的微信相册中有其家人的照片,微信平台记录A持有B的信用卡,与A、B的陈述一致,最终法院得以证明A借用B的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而未还款的事实,两者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二)建立一个电子数据证据鉴别组织
针对目前微信证据的困境,还可以成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甄别机构,制定甄别规则。与纸质书证相比,电子证据最大的不足在于它的开放性和不稳定性,很可能被用户用技术手段篡改。因此,设立相应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别机构,制定良好的鉴别规则,是将电子数据证据作为独立证据,辅助办案的最有效手段。
(三)当事人保证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由于聊天记录容易被篡改,证人必须保证聊天记录没有被删除,同时必须出示手机原件。为了弄清两人聊天的真实目的,诉讼的一方需要给出其他证据来证明,这样在诉讼中就可以提供一系列有利的证据,让法官更加确信证据的真实性,也更容易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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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微信是现阶段非常流行的社交软件,对大众的交流和生活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人们生活中使用微信提供相关证据的现象逐渐增多。本文就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在民事诉讼中得到更好的运用进行分析,希望能给人们一定的提醒,促进人们在电子物证背景下对微信证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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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余生愛浪
2022-03-12 23:03:31 回复
出来,即物化了微信证据的转化。(二)证据使用的公开性相比其他证据,微信证据并不秘密。为什么?因为微信中存储的数据和内容是可以被人理解和获取的。比如两个人微信聊天,可以截图发给第三个人,聊天群里的信息也可以被所有群聊成员看到。此外,还有微信号被盗导致的信息泄
落日映苍穹
2022-03-12 23:58:36 回复
等。书卡保持介质基本上是纸;第二,呈现方式不同。电子证据需要电子产品呈现图片、文字、音视频或其组合,所以电子证据的可视化效果更好,而书证不需要电子产品等。第三,客观程度不同。电子证据很可能被他人修改,但很难
诡秘之人
2022-03-12 18:40:49 回复
交平台,是用户群体最大、使用频率最高的社交平台,用户利用朋友圈做广告、表达情感、直播、展示生活。微信好友可以给评论,赞,存图。如果涉及司法问题,可以借助截取的图片和保存的文件证明案件事实。此类证据应归类为电子数据。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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