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1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资金周转、借钱还钱的情况。
只要我手里有欠条,我能拿回我的钱吗?其实不然。
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借条怎么写,不规范借条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特别多。
我应该如何写欠条?
边肖总结了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典型问题,并对如何规范书写借条提出了建议。一起获取新技能吧!
开具借据的常见陷阱
1。打欠条时写错了名字
包括:
(1)以昵称、绰号、绰号等方式出具借条。;
(2)故意把名字写成另一个字,如“张晓风”写成“张晓风”;
(3)出具曾用名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借条;
(4)用难以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
在上述情况下,一旦被告在诉讼中否认自己出具的借条,原告需要证明借条上写的被告和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举证,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法官提醒
制作借条时,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上出生日期、住址或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2。用橡皮擦笔开借条
目前市面上有一种擦除笔,看起来和普通中性笔一样,但是墨水成分比较特殊,写完后会自动褪色一段时间,直到消失。
法官提醒
在制作借据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贷款人提供的笔,以防止类似风险。
3。别人写借条
张向李四借钱,李四让张三出具借条。张三声称找了纸笔离开现场,然后拿着写好的欠条回来了。李四也不在乎欠条对不对。
后李四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不是自己写的。经鉴定,欠条并非张三的笔迹,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李四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写借条的时候,出借人要让借款人当场写,不要离开他的视线,以防出借人让别人代写。
4。用借据复印件和扫描件偷栏
张向李四借钱,李四让张三出具借条。张某自称将借条入账,拿到另一个地方复印后归还,但李四并未仔细核对借条是否为原件。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张三辩称借条为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经鉴定,该借条确为复印件,法院认定李四提供的借条复印件无其他证据支持,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书写借据时,应要求出借人对姓名、金额、日期等关键内容进行盖章,防止借款人窃取原件。借款人要求复印、扫描借据的,贷款人应确保整个过程不离开其视线,或仔细检查借据是否有在强光下书写造成的痕迹,防止借款人窃取原件或扫描件。
5。担保人的签名并不表明担保人的身份
张向李四借钱,由王五担保。出具借条时,王武在借条上签字,但未注明担保人身份,借条中也没有王武承担担保责任的内容。
后李四将张三、王五起诉至法院,要求张三返还借款,王五承担担保责任。王武辩称,他之所以在借条上签字,只是作为张三向李四借款的见证人,而不是担保人。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王五作为保证人签字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王五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官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表明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或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为保证人,贷款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有保证人的借款,借据应写明保证人信息、保证责任类型(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保证期间、保证范围,并要求保证人在保证人签字处签字。
6。把借据写成收款和取款
张向李四借钱,并出具收条:今收到(收到)李四现金XX万。
后来,李四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张三辩称,他与李四之间还有其他经济往来,这张收据(取款收据)是双方的其他往来款项,并提供了双方在此之前的银行往来明细。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收据和收据只能证明钱的交付,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足以证明付款的性质。借款要出具借据,明确注明是借款。
7。涂改或篡改自写借条
张三向李四借了5000元,李四自己写了一张借条。张三核对无误后在借条上签了字。
后来,李四拿着欠条,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5万元。张三提出实际借款金额只有5000元。李四篡改了欠条,但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判决张三向李四支付借款本金5万元。
法官提醒
借据应由借款人本人书写,借款金额尽量用大写书写,大写金额后用括号标注数字金额,防止出借人在书写借据时故意留空空白,篡改借据内容。
8。借条上没写利息
①张三向李四借钱。年利率10%,贷款期限一年,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出具借条时,张三并没有在借条上写下利息支付,李四出于好心也没有坚持。
后来,李四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张三辩称,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在李四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利息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驳回李四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款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对利息有约定,或者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据上写明利率和结息方式。
②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24%,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借款到期后,张三无力偿还本息。经双方协商,张三将借款展期一年,李四将之前张三出具的借条销毁,张三再次为李四出具借条,借款金额12.4万元,年利率24%。
后来,李四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张三辩称借款本金应为10万元,2.4万元是将之前的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但其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张三按照本金12.4万元偿还本息。
法官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前一笔贷款本息结清后,借贷双方将利息计入后一笔贷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之前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补发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以作为后期的贷款本金。多余的利息不能计入以后的贷款本金。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应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初始贷款本金和以初始贷款本金为基础按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贷款期限的利息之和。
借款人要求将前期利息计入后期本金的,贷款人应当在借据中明确载明上述内容,否则在诉讼中,借款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据所含本金包含前期利息的,法院不能支持借款人的诉讼请求。
9。斩首
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张三给李四开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而李四只付给了张三9万元现金,剩下的1万元是提前扣的利息,张三出于好意没有坚持。
后来,李四将张三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张三辩称自己只收到了9万元本金,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张三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借据、收据、借条等债权文书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借款金额为本金。
根据上述规定,借据等债务凭证中载明的借款金额具有推定效力,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借款本金。贷款人在交付贷款时提前扣收利息的,借款人应在出具借据时及时主张权利。
10。开具借据后未收到付款
张三向李四借了10万元。张三出具借条后,李四将6万元现金交付张三,称剩余4万元转账支付,但随后李四并未支付剩余4万元。由于双方关系不错,张三也没在意。
后李四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10万元。张三辩称只收了6万元,但没有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判决张三偿还李四借款10万元。
法官提醒
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为他人出具借条是为他人设定债权,应谨慎从事。在贷款人实际支付贷款本金之前,借款人不得出具借据;借款人出具借据后,贷款人未及时足额还款的,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贷款人拒绝支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当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撤销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据。
十一。没有公有和私有之分
案例一: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双方协商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24%。张三安排其公司财务人员为李四开具借条,借条上盖有公司印章。李四认为A公司是张三的公司,并不在意。某公司未履行其他法院生效判决后,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得知上述情况后,李四将A公司、张三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本息。张三辩称,这笔借款的借款人是A公司,不是个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因李四未能证明张三确实使用了借款,故驳回李四要求张三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A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代表公司向李四借款100万元,据说用于公司周转。双方协商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24%。张三亲自给李四开了借条,钱也转到了张三的个人账户。李四认为A公司是张三的公司,并不在意。
后李四将A公司、张三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本息。甲公司辩称,这笔借款的借款人是张三,不是公司,公司也没有收到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李四未能证明张三将该款项用于A公司经营,故驳回李四要求A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公司作为法人,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但不是公司本身。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但以公司名义出具借条,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借款但以个人名义出具借条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有出具借条的主体才能承担责任。
出借人主张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公司对其法定代表人债务承担责任的,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证明所借款项为法定代表人个人使用或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款项时,出借人应根据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还款能力,要求借款人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出具借据。
12。代开借条
张和李四是朋友,王五和李四是朋友。王五向李四借钱,李四介绍王五向张三借钱。因为张三与王五不认识,张三让李四代其出具借条,李四出于好意同意了。
后来因为王五不还款,张三把李四起诉到法院。李四辩称,他只是代王五出具借条,借款实际上是王五使用的。法院最终判决李四偿还借款。
法官提醒
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开白条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开白条要慎重。
借据模板
注释
(1)最好打印借条,防止出借人添加内容;如果是手写欠条,尽量不要在欠条内容周围留太多空空格。建议剪掉空空格。
(2)以转账方式支付的,催收的账户信息要写在借据上,包括支付宝账号、微信号、银行账号等。大额贷款建议转账支付。
(3)涉及金额的,大写金额要写全。
给边肖的建议
涉及贷款金额较大,且借款人已婚,为避免纠纷,借款人的签字最好是夫妻签字。
本文标签: 借条用什么笔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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