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5 | 评论:1
被告人詹某因犯盗窃罪,于2020年1月被上海宝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3月16日,罪犯詹被收监执行。
然而,这个案件并没有因为詹的入狱而告一段落。据负责该案的肖警官介绍,詹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与前妻离婚后,詹一直是两个女儿的唯一经济来源。如何解决詹入狱后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管、生活困难等问题,成为向群军法官的一道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让被告人的子女像同龄孩子一样在阳光下健康成长,使刑法的实施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表现出温暖的人文关怀,上海市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和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通河新村派出所多方联系相关学校、社区、街道等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詹被收监执行后,詹的弟弟向上海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举报詹的前妻朱女士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为此,向群军法官联系肖警官,共同做詹家人的工作,对詹家人进行法治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在她的通信中,朱女士反映,她愿意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然而,由于收入不稳定,她在履行监护职责时遇到了一些经济困难。她希望法院能与社会援助机构协调来帮助她。
为了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经济困难,向群军法官和肖警官临时捐款帮助詹未成年的女儿。经过多方政策咨询,我们了解到詹是本市杨浦区户口,户口所在地可以为他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于是,向群军、范楠楠、关与肖警官一起,走访了杨浦区居委会、詹某、街道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站等地,了解实际情况,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经过法院、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学校的充分协调和反复沟通,最终达成了为两个未成年孩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方案。目前,低保的相关申请已经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已发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朱女士的经济压力。相关社会救助机构表示已为詹的女儿申请救助金,学校也表示将为詹的女儿减免用餐等费用。
采取上述经济资助措施后,向群军法官还联系了看守所内的检察官,检察官告知詹,法院已对其两个未成年女儿协调落实监护人和各项经济资助措施。罪犯詹某在得知自己的两个女儿已被妥善安置后,感动地表示愿意认罪服法,一定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来源:深思
本文标签: 被判缓刑离婚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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