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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结合第70条的规定,人民



打行政诉讼官司技巧(法院怎样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结合第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不受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的限制;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越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无论原告是否对上述六个方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都要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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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行为,是确认村民依法享有承包经营民事权利的行为。认证的主要事实是作为权利人的村民是否依法享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民法院全面审查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合法性。一是应当审查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民是否依法享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认证行为的主要事实不予审查,判决是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者撤销认证行为,属于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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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也就是说,只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才能依法享有以户为单位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户籍已迁出、不再履行村民义务的人员,以及已享受村民待遇并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履行村民义务的人员,或者户籍已迁入城镇、依法享有城镇居民权利和义务的人员,不再享受村民待遇,无权承包本村集体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依法确认承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第七条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的,按照下列程序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明细、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登记,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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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当一致。


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二)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的情况;(三)如实、及时登记相关事项;(4)需要实地检验的,应当进行检验。


根据前述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政确认。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当是承包方是否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个观点来自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最高法律所复字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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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沉默年代

    沉默年代

    2022-03-12 11:11:16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结合第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

  • 骚麦

    骚麦

    2022-03-12 15:23:01    回复

    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内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应当一致。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农业行政主

  • 山谷清风

    山谷清风

    2022-03-12 13:34:26    回复

    应当审查取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村民是否依法享有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认证行为的主要事实不予审查,判决是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或者撤销认证行为,属于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 酒翁烹月色

    酒翁烹月色

    2022-03-12 19:58:25    回复

    )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交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明细、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当及时登记,由乡

  • 冉飞桦烁

    冉飞桦烁

    2022-03-12 11:07:43    回复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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