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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故意伤害案件属于传统刑事犯罪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我执业以来,处理过十几起故意伤害案件。每个案件的感受都不一样,我在办案中也遇到过很多问题。希望以文字的形式整理出来,通过分析总结,希望在

故意伤害案件属于传统刑事犯罪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我执业以来,处理过十几起故意伤害案件。每个案件的感受都不一样,我在办案中也遇到过很多问题。希望以文字的形式整理出来,通过分析总结,希望在以后的办案中有所提高。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被害人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后果的行为。

故意伤害条款我国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故意伤害的结果分为轻伤、重伤、死亡和以特别残忍的方法造成重伤的严重残疾。量刑从低到高,可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故意伤害罪有其特殊的类型和特点

如何起诉故意伤害他人罪(刑辩手记丨故意伤害罪及其辩护)

一、故意伤害案件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亲友与邻居的矛盾

亲戚邻居之间不能为了日常生活琐事互相迁就,容易引发相邻权纠纷、通道使用纠纷、通风采光纠纷等。,而且他们之间也有矛盾和恩怨。通常是一方在情绪愤怒的情况下无理取闹,拳脚相加,使另一方受轻伤,然后琐事演变成故意伤害案件。

(二)区域边界争端类型

因侵犯宅基地、水井、田地、竹林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的纠纷。,并发生口角纠纷,久而久之,处理不当导致故意伤害案件。

(三)婚姻家庭纠纷的转化

由于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家庭观不同,家庭内部存在矛盾和感情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四)经济纠纷的转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频繁,风险也越来越大,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一旦处理不合理,就会自动强行解决,导致伤害案件。

(五)生活琐事转化型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经常因喝酒、娱乐等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从而造成伤害。

二、故意伤害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故意伤害案件多为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被告一般没有预谋,往往因一时冲动造成伤害后果。    

(2)涉案被告人系累犯或少有前科,多为初犯、偶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案发后,多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悔罪表现,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3)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大多存在过错,有的是被害人无端挑衅,有的是被害人先行行为。

(4)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和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一般都比较轻,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者缓刑。

故意伤害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刑事辩护律师应深入了解,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辩护策略,使办理的案件取得更有利的结果。

三、实务案例及办案纪实

案件一,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

车某某是外卖员工。2019年10月14日晚10点,将外卖送到昆明一心整形医院大楼。由于时间紧迫,下单的客户在车某某到楼后催促其乘电梯到三楼,被医院保安张某某制止。张某某认为陈某未经其同意进入医院,不尊重自己,遂将陈某推出医院大门。在推搡过程中,陈某的手机和外卖被撞倒,陈某还推搡了张某某。张某某拎着高凳冲进医院大厅,正要打陈时被同事制止。僵持了十几秒后,陈不想惹事,于是准备骑电动车离开。陈某某刚上电动车,就被张某某用木棍打倒在地,此事被围观群众报了警。立案后,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两人伤情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陈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受当事人委托,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后,向检察院查阅卷宗,经过仔细分析,详细标注。我们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被害人张某某的左掌骨骨折是陈某的行为所致。本案的鉴定意见、监控录像、陈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以及张某某同事的证言不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待证事实的真实性不明。陈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辩护人根据待证事实和全案证据,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本案中,张某某左掌骨骨折经鉴定意见认定为钝器所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陈从来没有使用过钝器,甚至连拳头都没有使用过,而仅仅是推搡。张某某手掌骨折属于何种钝器伤无法查明。不排除张某某手掌骨折属于用木棒击打陈某某时木棒反弹力造成的损伤。

第二,监控视频可以全面反映整个打斗过程。经过专业的视频播放软件,慢了十倍,通过一帧一帧反复观看,无法确认张某某手掌何时受伤以及受伤的具体原因。监控视频显示,在推搡过程中,张某某并无受伤迹象。当他举起凳子,双手持木棒击打陈头部时,双手并用,配合默契,与常人无异。监控录像无法确认受伤的事实、经过和原因。

3.陈某的供述证实,他不知道张某某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被害人张某某无法准确说出受伤原因,陈述含糊不清。办案民警询问他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答案应该是他进大厅抬凳子的时候受伤了。他是被陈某某打伤的,具体是怎么受伤的,无法说清楚。其同事的证言也证实,他没有看到张某某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

第四,陈的行为也具有成立正当防卫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陈在引起打架方面没有过错。陈在被推的过程中推了回去,不能定性为打架斗殴。陈没有使用任何设备,手段也不过分。防卫结果未造成重大损害,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在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案情后,该案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陈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无罪释放。

案例二:车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大幅减少

车某某和何某某属于继父-儿子关系。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车某某与何某某母亲戴某某因孩子发烧送医院发生争执。何某某认为车某某在打他妈,质问车某某。争吵中,何某某扇了车某某耳光,双方扭打在一起。在逃跑过程中,车某某持门边灶台上的菜刀将何某某砍伤。经鉴定,何某某为重伤二级。事后,车某某投案自首。

在办案过程中,辩护人多次与被害人及其母亲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努力,他说服被告人的哥哥全额赔偿被害人,最后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

结合本案,辩护人指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本案事出有因,是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特殊,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有过错。被告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没有犯罪记录。被告人在检察院阶段认罪悔罪,通过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轻判有助于双方化解社会矛盾。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的量刑起点为3年至5年。经过辩护,该案在法定刑以下量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案件三,杨某某故意伤害案,自诉人撤回起诉

蔡某某和杨某某是邻居,有一定的亲戚关系。杨某某常年在外打工,2019年春回家,发现其土地被蔡某用作药材。蔡某某称该土地属于自己的承包地,双方土地纠纷多次协商未解决,于是杨某某翻出蔡某某的一些药材。有一天,蔡某某在经过争议地时,撞见杨某某在拉药材,于是拿起一根木棍就打杨某某。杨某某抢木棍时,将蔡某某打伤。事后经鉴定,蔡某某为轻微伤,杨某某为轻微伤。

案发后,杨主动报警,办案民警考虑到情况特殊,不予刑事立案,并告知双方自行处理。

2019年5月,蔡某某委托律师向马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杨某某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当事人的家属委托我和我的合伙人王宗贵律师代理此案。看完报纸,充分调查,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认为本案中正当防卫成立的可能性较小,应该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希望能促进双方和解。我们向执法法官提出,本案因土地纠纷引发,双方有血缘关系,共同生活在同一个村,对被告进行量刑不利于解决双方已有的矛盾,容易再次引发其他更严重的矛盾。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被害人受了轻伤,在没有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被判实刑的可能性较大。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法官也对被害人进行了一定的引导,最终说服被害人接受赔偿。在赔偿对方4万元后,自诉人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案件四、王某某故意伤害案适用缓刑

2020年12月10日,王某某夫妇在某商场批发鞋子。由于妻子在微信上没有足够的零钱,A店店主将其带到B店用信用卡支付,得到了B店店主王良的认可。之前,双方因为批发鞋子发生了750元的经济纠纷,扣押了王妻子的信用卡。王某某上前与对方发生争执,双方在理论过程中发生争吵、推搡、打斗。其中,一只眼睛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王颈部多处被划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向警方报案后,派出所民警传唤王某某、某、王某某的妻子到案调查。经协商,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要求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后王某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家属委托律师时,案件正处于审查批捕阶段。见面后,他们向王某某了解了案情,并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因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未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检察院未变更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阅读了全部案卷材料,经过认真阅读并结合在案证据,辩护人认为无罪辩护风险较大。在被告人的建议下,我们多次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害人均拒绝协商,并提出高额赔偿。

协商过程中,家属委托亲属介入协商,对方提出赔偿金额6万元,欣然同意,导致案件一度陷入被动。对方委托律师提出损失金额约6万元。家属亲属认为金额差不多,仓促同意,导致赔偿金额过高。最后辩护人与其协商,直接以现金支付被害人。被害人最终接受了赔偿,并向被告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得到刑事谅解后,辩护人迅速与检察院沟通,要求签署认罪认罚承诺书,申请简易程序,尽快审理此案。经申请,法院也同意了检察院和辩护人的意见。案件立案后,法院半个月内开庭审理。经过精心辩护,最终被告被判缓刑,经过短暂等待,被告被释放。

结论:以上是我在处理故意伤害案件中采取的一些具体行动。律师不追求客观事实。律师的职责就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个案正义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如果把法治体系比作一栋楼,把个案比作一块砖,这块砖有问题,楼本身就有质量问题。律师通过办理每一个案件,可以促进司法公正,这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本文标签: 故意伤害罪受害人需要请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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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流年风月

    流年风月

    2022-03-11 23:08:11    回复

    对陈作出不起诉决定,陈无罪释放。案例二:车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大幅减少车某某和何某某属于继父-儿子关系。2018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车某某与何某某母亲戴某某因孩子发烧送医院发生争执。何某某认为车某某在打他妈,

  • 骚年称王

    骚年称王

    2022-03-11 19:39:10    回复

    同一个村,对被告进行量刑不利于解决双方已有的矛盾,容易再次引发其他更严重的矛盾。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被害人受了轻伤,在没有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被判

  • 白日空想家

    白日空想家

    2022-03-11 21:56:01    回复

    供述证实,他不知道张某某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被害人张某某无法准确说出受伤原因,陈述含糊不清。办案民警询问他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答案应该是他进大厅抬凳子的时候受伤了

  • 我能喝一桶水

    我能喝一桶水

    2022-03-11 20:12:13    回复

    杨某某是邻居,有一定的亲戚关系。杨某某常年在外打工,2019年春回家,发现其土地被蔡某用作药材。蔡某某称该土地属于自己的承包地,双方土地纠纷多次协商未解决,于是杨某某翻出蔡某某的一些药材。有一天,蔡某某在经过争议地时,撞见杨某某在拉药材,于是拿起一根木棍就打杨某某。杨某某抢木棍时,将蔡某某

  • 扛不住你的诱惑

    扛不住你的诱惑

    2022-03-11 19:26:09    回复

    的事实、经过和原因。3.陈某的供述证实,他不知道张某某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被害人张某某无法准确说出受伤原因,陈述含糊不清。办案民警询问他的手掌是怎么受伤的。答案应该是他进大厅抬凳子的时候受伤了。他是被陈某某打伤的,具体是怎么受伤的,无法说清楚。其同事的证言也证实,

  • 步芸岚楠

    步芸岚楠

    2022-03-11 15:48:11    回复

    有内味了

  • 穆芝妮希

    穆芝妮希

    2022-03-11 15:48:11    回复

    怎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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