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9 | 评论:2
作者:魏思年来源No:东窗法疏
新年将至,新规频出。在我知道九人会议纪要之前,民法典(草案)震惊江湖。病危坐起来秃顶,又有新规矩“做事”了!
今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证据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这一规定始于2002年4月1日,2008年因民事诉讼法修改进行了调整,但内容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现行版本为2008版(以下简称《2008证据规定》)。
证人出庭作证方面,2008年《证据规定》只有6条,现在有12条。新增加的空间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实施,也包括对老问题的新规定。
那么,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经过比较研究,我们为读者总结了十条规律。(正文小标题下引用的条款均来自新证据规定)
证人没有出庭,证词直接被驳回
01
第六十八条第三款
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证人的书面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往往往是只提交书面证人证言,证人不出庭。对于这种书面证人证言,律师在质证时,只能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方面分别陈述意见,尤其是合法性不予认可,主要是因为证人没有出庭。但2008年《证据规定》并未明确法院是否可以参考未到庭证人的书面证言,或者将其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来认定案件事实。
现在,新的《证据规定》明确规定,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证言直接“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一规定终于帮助我们走出了困境。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在质证中引用,给这种证据致命一击。
证人真的有麻烦了。如何作证
02
第七十六条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不出庭的具体原因。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书面或者录像作证,不出庭。而之前的规定只是明确了这种情况需要法院许可,并没有具体规定如何操作。
新《证据规定》要求,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的,必须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中写明不能出庭的理由。
需要提醒的是,证人是否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出庭要求,这将是每一个律师在质证时重点考虑的。因为证人没有出庭,即使书面申请附有证据材料,也容易被质疑,导致证人证言无效。所以除非绝对必要,否则应该尽可能让证人出庭。
申请证人出庭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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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条第1款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证人什么时候应该申请出庭?2008年《证据规定》的要求是“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新的证据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1条一致,不再要求提前十日,只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是符合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的《证据规定》并没有明确区分法院规定一审和二审举证时限的天数,一般规定为30天。此次修改,新的《证据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在一审程序中,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统一为15天。
申请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04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证言的主要内容、证言内容与拟证明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一具体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但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和2008年《证据规定》中均未提及。没有明文规定,导致申请书内容五花八门,格式更不美观。
新证据规定中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包括: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和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拟证明事实的关联性,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我们建议律师在撰写申请书时,以该条规定为提纲,尽量做到专业美观。(文末提供了样本,供参考)
证人出庭将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S2/]05
第七十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和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证言在出庭作证时会产生,证人证言也是程序法上的证据之一。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证人出庭,无异于证据突击,将直接影响律师庭前准备的质量,间接影响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但对于这一重要问题,2008年的《证据规定》并未置一词,仅规定法院“应当在开庭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未明确要求通知双方当事人。
新《证据规定》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经法院许可的,法院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有了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法院没有提前告知证人,我们可以提出异议。
证人可以提前提取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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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证人出庭作证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证人确有困难,需要提前撤回出庭作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证人的申请,在出庭作证前先行支付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交。《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条第(三)项也规定,证人出庭的交通、住宿、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属于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的范围。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也会明确证人出庭费用的负担。
但是,2008年的《证据规定》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并没有考虑到证人的经济困难。如果证人经济困难影响出庭作证,导致庭审延期,无疑会影响司法效率,浪费司法资源,也容易打击证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履行作证义务的积极性。因此,新《证据规定》特别明确了出庭作证费用预交制度,可谓心思细腻,不可不赞。
见证人宣读或签署保证书
2007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在作证前签署保证书,并当庭宣读保证书内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证人的除外。
如果证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书记员将代为宣读和解释。
证人拒绝签名或者阅读保证书的,不得作证,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见证担保的内容应遵循双方担保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
经人民法院许可书面作证的证人,应当签署保证书;采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作证的,应当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内容。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19条已经规定了证人的保证书,但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只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字,新的证据规定对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人原则上不仅要在保证书上签字,而且要当庭宣读保证书的内容。即使证人在法庭允许的情况下以书面或视频形式作证,证人也必须签字或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证人作证时不允许阅读书面材料
2008年
第72条第2款
证人不允许在作证前出席法庭听证会,也不允许通过宣读准备好的书面材料来陈述证词。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新《证据规定》的措辞更加准确(如“聋哑证人可以以其他方式作证”改为“言语表达有困难的证人可以以其他方式作证”),也更加符合立法规则(各内涵集中,各规则独立)。
但基本上这些规定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只是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作证时不再允许提前准备书面材料。证人在表达证词时,句子是否连贯,语言是否优雅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证人的陈述真的是他自己的真实记忆。这一规定显然是基于这一考虑,更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司法解释特别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是说一旦决定申请证人出庭,就要做好准备:向证人解释法庭规则,提前演练,以便发现问题,制定应对方案。
禁止干扰、威胁、侮辱或诱导证人
2009年
第七十三条
证人应当就其作证的事项连续陈述。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或者旁听人员干扰证人陈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无关,或者有威胁、侮辱证人或者不当引导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对方律师以不正当手段(如诱导提问)向证人提问时,我们往往会提出反对。2008年的《证据规定》留下了这一空白,没有规定法官应当如何规范律师对证人的询问。因此,我们的合理反对似乎没有法律依据。
新证据规定明确,不仅禁止“威胁、侮辱”证人,还禁止“不当引导”证人。如果一方有这些情况,法官会依法制止,另一方也可以提出异议,要求法官依法制止。
此外,新《证据规定》还要求证人连续陈述,当事人、律师、旁听人员不得干涉。这一规定的意义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律师与证人合谋,事先约定暗号,控制证人的言论;第二,保证证人的思维不被打断,最大限度地将记忆中的事实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表达出来。
证人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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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证人故意作虚假陈述,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方法阻碍证人作证的。、或者以侮辱、诽谤、诬陷、威胁、殴打等方式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证人作证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罚行为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已经规定了诉讼参与人妨害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个人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
但是,证人的“虚假陈述”行为,民事诉讼法第111条没有明确规定,2008年的证据规定也是不成文的。虽然这种行为总能通过解释归为“伪造证据”,但毕竟不够明确。有鉴于此,新《证据规定》明确规定了证人虚假陈述、妨碍证人作证、打击报复证人三种违法行为,对于人民法院维护诉讼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表
应用程序[/s2/]
申请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如上所述)
请求:
申请你院通知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XXX国籍,职业:XXX,住所:XXX,联系方式:XXX)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因本案(×××××) ……因……因……因……因……因……
我在此传达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公章)
×××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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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魏凡,笔名魏思年,上海市沈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范围为民商事。欢迎各界朋友咨询交流合作,微信:weifan2527,电话:18516202686。
本文标签: 律师可以找对方证人了解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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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探索小熊
2022-03-11 16:39:14 回复
上所述)请求:申请你院通知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XXX国籍,职业:XXX,住所:XXX,联系方式:XXX)出庭作证。事实和理由:因本案(×××××) ……因……因……因……因……因……我在此传达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公章)×××年×月×日×月×日
静待星辰落
2022-03-11 17:20:06 回复
住所:XXX,联系方式:XXX)出庭作证。事实和理由:因本案(×××××) ……因……因……因……因……因……我在此传达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或公章)×××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
污浪子
2022-03-11 20:44:06 回复
干扰证人陈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与所要证明的事实无关,或者有威胁、侮辱证人或者不当引导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必要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对方律师以不正当手
命中偏爱
2022-03-11 19:40:07 回复
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不出庭的具体原因。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书面或者录像作证,不出庭。而之前的规定只是明确了这种情况需要法院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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