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8 | 评论:1
海南昌江县女子范某因入室盗窃被抓,取保候审逃跑。几年后,她和老公带着孩子去三亚玩。在此期间,她“抽空”来到一个居民区,攀爬煤气管道,盗窃现金、黄金首饰等财物。之后她又带着自残和就医再次出走。法网恢恢,范最终落网判刑。
范,34岁,有盗窃前科。2012年9月12日4时左右,范某到海口国贸大厦某房间。见被害人王某家防盗铁门未锁,遂开门进入卧室盗窃一铁箱(内有金项链2条、金戒指3枚、金耳环2对、银手镯、银脚镯、玉镯等。).行窃时被失主王某发现。范某丢下铁箱逃离现场,被王某追赶。经海口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7890元。因范怀孕被取保候审,意外“失踪”。
2016年10月13日,范、丈夫杨及子女从昌江到三亚旅游,入住三亚某酒店。2016年10月16日13时许,范某乘电梯至三亚某小区,上楼寻找作案目标。走到A1206室时,见室内无防盗网,厨房窗户未关,范便通过楼道旁的煤气管爬进屋内,从主卧床下盗走8000元、金项链3条、金戒指8枚、金手镯1只、金手镯1对、金耳环2对等财物。事后,范某骑摩托车逃离现场,并于当日与丈夫退房逃往海口市。经三亚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珠宝价值47254元。
2016年10月20日,警方将范某抓获。10月22日上午,范某在辨认赃物时,将小铁链和笔帽吞进肚子里。民警将其送往三亚农垦医院救治。10月23日被取保候审。第二天早上,范从医院二楼的厕所窗户爬出来,跑了。2017年2月,昌江警方再次将范某抓获。
法院认为,范无视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6314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法院判处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范退赔给被害人的损失5万余元。范不服,上诉至三亚中院。三亚中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她因入室盗窃被抓,取保候审期间潜逃;四年后,边玩边爬窗入室盗窃;长江,女,再次脱逃,被抓被判有期徒刑5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文标签: 盗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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