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8 | 评论:3
我国专利法将发明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其中第六条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就是专利权人。单位可以依法处分其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的实施和应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对于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这里的单位一般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机关。
这里,通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完成本单位任务以外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一年内做出的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不对外公开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技术资料。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即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完成产品、方法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技术方案的人。
本文是关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其专利权。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权利和专利权上:
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所完成的职务发明。他们执行自己的任务或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职务发明以外,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所有发明创造都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综上所述,非职务发明是指在职务之外或者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在《专利法》中,职务发明人与其所在单位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对员工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上,即员工完成的发明创造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原则上,这一问题的解决应以“合同优于法律”为原则,即发明创造权的归属应首先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解决。(李志敏主编赵燕玲,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标签: 没签合同算职务侵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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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野客
2022-03-11 22:15:14 回复
型、外观设计的技术方案的人。本文是关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及其专利权。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权利和专利权上: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所完成的职务发明。他们执行自己的任务或利用
美男圈子
2022-03-11 17:57:11 回复
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机关。这里,通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二)完成本单位任务以外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一年内做出的与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
山野浓雾
2022-03-12 01:32:40 回复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别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其权利和专利权上: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所完成的职务发明。他们执行自己的任务或利用自己的物质条件;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职务发明以外,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的所有发明创造都属于非职务发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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