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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马蹇宏(法学博士)学过近代史的人应该都知道曹儒林,因为五四时期被学生焚烧的赵家楼的主人就是曹儒林,他被扣上了“汉奸”的帽子。但是,对于一个法律人来说,他的其他身份和形象是不一样的。他是近代律师制度建立

马蹇宏(法学博士)

学过近代史的人应该都知道曹儒林,因为五四时期被学生焚烧的赵家楼的主人就是曹儒林,他被扣上了“汉奸”的帽子。但是,对于一个法律人来说,他的其他身份和形象是不一样的。他是近代律师制度建立以来,民国第一个申请律师证的人。据史料记载,他也无意中成为了最早的法律援助律师。

在《回忆曹儒林的一生》中,他讲述了自己第一次做律师的故事。民国初年,曹儒林申请律师执照后,在家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起初并没有多少人来问他法律问题,因为就连当时的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在与曹儒林谈论律师职业时,也颇不以为然地说了一句“律师不等于以前的诉讼律师吗”?对临时总统的认识依然如此,普通人的看法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然而,曹儒林的事务所开业后不久,他就因替那些穷得付不起律师费的人打赢了一场官司而出名。当时有一个案子,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犯罪,但是据实应当判处死刑,一审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不服。在上诉到当时的终审法院,即大理法院后,曹儒林被要求为其辩护。“于即,根据法律,没有明示定罪的理由。大理法院是书面审理,所以把案情摘要送进去。结果撤销了原判,改判无罪,于是被告全家老少都到我们办公室磕头感谢,哭着感谢,说因为穷,只送了些土特产表示感谢。我不收取任何报酬,甚至是公费。从此我们都知道诉讼离不开律师,也知道我用侍郎当律师,不胫而走。从那以后,人们一直很忙。我不在乎案子的大小,我不会拒绝,我的月收入也很丰厚。”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民初的司法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过程中。西方方法中无明文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引入后,这一原则立即成为律师辩护的理由,也赢得了官司,将原来的死罪案件改判无罪。这样的结果,有赖于刚刚落地,还没有落地生根,已经被质疑的律师制度。律师为客户服务,为此收取费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这个案子,曹儒林一个钱都没拿,因为被告家里太穷,付不起他。然而,这样一个意想不到的“法律援助”案件为他的律师事务所做了免费宣传。

事实上,法律职业从产生之初,就不是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的服务。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时,我们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助解决。律师就是这样一个帮人解决问题的群体。律师在法学院学习的是他们从事法律工作的智力、能力和性格。他们有外行人没有的技能和知识。他们为遇到难题和陷入困境的客户提供服务。他们消耗的是宝贵的时间、精力、知识和智慧,这些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昂贵的。在市场上,法律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奢侈品,他们的服务应该得到尊重,得到合理的报酬。但是,每个社会都有陷入困境的穷人,他们也需要律师的帮助,但有时他们陷入困境也只能认命,因为律师偶尔的善意并不能帮他们恢复正义。只有当人类进步到把平等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价值追求,把人权保障作为政府的基本责任,穷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才能得到落实。

如何让律师在承担高薪法律服务的同时,有一种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并不容易。在律师业发达的美国,虽然通过案例确立了为贫困刑事被告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如由州政府提供援助律师的费用,在许多城市设立公共机构帮助贫困刑事被告,在许多法学院设立免费法律援助诊所,但穷人仍然很少有机会获得法律服务。

在纽约锡耶纳学院任教的约瑟夫·阿莱格雷迪(Joseph Alegrady)在《律师的首要职责——信仰和法律工作》中求助于神学中的召唤意识,认为这种意识“将引导律师重新审视他们的工作,并发现他们的工作如何可能有益于个人和社会。一个律师,当她为一个初次违法的少年提供法律服务时,当她受托帮助当事人完成艰难而旷日持久的离婚手续时,当她尽力为一个被无故解雇的女人争取合法权利时,她就是在做好事。”在这种意识的影响下,律师会把为穷人提供法律服务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作为一种使命和责任,让穷人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的律师好不好(法援律师的处境与出路)

这种宗教信仰的倡导能起到多大作用,不得而知。中国的法律援助起步较晚。据我所知,在一个省会城市,法律援助律师的经费少得可怜。在经济发达的城区,一个案件的经费刚刚从1890元增加到2400元,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区县,协助一个案件的经费不足1000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大多刚开始执业,积极性不是很强。

当然,到处都有优秀的法律援助律师。挖掘法律援助律师背后的故事,关注和重视法律援助律师的生活和工作状况,提高他们的待遇,是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漫画/陈彬

本文标签: 法律援助律师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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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等星星坠落

    等星星坠落

    2022-03-12 01:13:20    回复

    感谢。我不收取任何报酬,甚至是公费。从此我们都知道诉讼离不开律师,也知道我用侍郎当律师,不胫而走。从那以后,人们一直很忙。我不在乎案子的大小,我不会拒绝,我的月收入也很丰厚。”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民初的司法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过程中。西方方法中无明文规定

  • 拉风男人

    拉风男人

    2022-03-11 14:39:07    回复

    于以前的诉讼律师吗”?对临时总统的认识依然如此,普通人的看法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然而,曹儒林的事务所开业后不久,他就因替那些穷得付不起律师费的人打赢了一场官司而出名。当时有一个案子,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犯罪,但是据实应当判处死刑,一审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

  • 徐兴枝顺

    徐兴枝顺

    2022-03-11 13:39:58    回复

    原来这样

  • 卫荣桦寒

    卫荣桦寒

    2022-03-11 13:39:58    回复

    下巴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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