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8 | 评论:1
引言:有句老话:“同舟共济,百年同床共枕。”男女在茫茫人海中相识相知,终成眷属,实属不易,但还是有人不懂得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对婚姻不忠不仅不可接受,而且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良好风尚相违背。出轨往往是婚姻破裂的导火线。面对一方的长期出轨,另一方可能会上诉到法院。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列举了五种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立法者并未将出轨列为上述情形,但该条第五项规定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全力条款。“出轨”是否可以认定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并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本案中,法院认为:男方在自愿离婚协议中承认出轨,女方也提供了证人证言、被告与某第三者的照片、复旦大学BBS帖子等证据,相关证人也出庭作证,证实了男方感情出轨的事实,形成证据链,与男方自认相符,得到法院确认。从2012年开始,男方开始欺骗感情。至2015年6月29日,女方起诉离婚时,双方关系仍未修复。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判决离婚。特此推荐。
一、裁判意见:
夫妻一方欺骗对方感情后,感情长期得不到修复。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另一方配偶要求离婚,法院予以支持。
二。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杨佳与被告胡某佳于2005年8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2012年,原告发现了被告的感情出轨,被告也承认了这一点。双方已起草离婚协议,并于2012年12月31日签署了自愿离婚协议。被告承认男方出轨导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但双方并未登记离婚。
原告还提交了2013年10月15日在复旦大学BBS论坛上发布的一篇题为《一个好学生的真面目》的帖子,内容为:“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博士生陈某乙,第三者插足教授家庭,以非正常手段轻易取得教授博士学位,轻易发表论文,不劳而获企业赞助并参与项目收入。因为丑闻,陈某被一位教授的妻子告知去上学,学校临时更换了她的博士生导师。这件事从学院书记、院长到普通学生几乎人人都知道。”原告声称这篇文章中的陈某B是被告的外遇对象。
原告还提交了案外人王某乙、吴某某、陈某某的书面证言,原、被告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案外人朱某某拍摄的被告与第三人在宾馆的照片,以证明被告行骗的事实。
2015年6月,第三人回国,被告曾公然与其在华庭酒店开房,完全不顾原告感受。
原告杨佳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子女抚养费及财产分割一并处理。
三。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孩子应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年满八岁的孩子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协议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停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四。判断结果
一审:一、准予原告杨佳与被告胡某佳离婚;2.原、被告之子胡艺与原告杨佳生活在一起。被告胡某佳自2016年5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8000元,至年满18周岁止。3.自本判决生效之月起,被告人胡某佳可于每周五17时至周六16时前往探望。被告负责在原告处接送胡艺,原告有义务协助被告游览胡艺;四。车牌号为K2XXXX沪(含车牌)的雷克萨斯轿车属于原告杨佳。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案件编号(2015)徐民一(民)子楚第4181号民事判决书;(2016)沪01第7404号民事判决书。
本文标签: 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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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熊迷路
2022-03-12 01:04:05 回复
告还提交了案外人王某乙、吴某某、陈某某的书面证言,原、被告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案外人朱某某拍摄的被告与第三人在宾馆的照片,以证明被告行骗的事实。2015年6月,第三人回国,被告曾公
尽兴酣饮
2022-03-11 21:54:25 回复
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访问。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四。判断结果一审:一、准予原告杨佳与被告胡某佳离婚;2.原、被告之子胡艺与原告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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