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6 | 评论:3
4月8日,记者报道孙及其家人已向该院提起诉讼。因为被告在哈尔滨,牡丹江市Xi区法院工作人员任丽君向其索要1000元,称之为“传唤服务费”,因为原告开车到哈尔滨要承担油费、食宿费,案件受理费只有50元。
孙通过微信支付了1000元的传唤服务费。
4月8日晚,对于法院是否有相关收费规定,以及对涉事工作人员任丽君的行为是否知情,该院院长何向记者表示,法院没有相关收费规定:“这确实属于任丽君个人行为,我们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何说,法院党委8日下午开会决定,要求退还原告孙1000元,同时解除的聘用合同,开除其学籍。
据何说,法院工作人员从去年8月份就开始送达传票。当被问及法院是否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过类似的非法指控时,何再次表示“我们坚决杜绝,这纯粹是他的个人行为”。
8日晚,被起诉人孙称,当晚接到法院政工部门相关人员电话,被告知已被辞退,并被退回1000元。
然而,令人尴尬的是,孙声称在2018年6月向他收取了传票服务费,并提供了他与任之间的转账时间记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院院长何姚鑫解释说,任丽君直到2018年8月才送达传票,时间上有矛盾。
“我要去法院,收取送达传票的费用应该是单位行为。我不同意个人行为的说法。”孙海表示,他只能接受法院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法院会退还以单位名义违规收取的费用。所以他一直没有收到1000元的退款。
(本报)
本文标签: 开庭打官司需要什么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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