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2 | 评论:3
张宏伟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Xi农村首例集高利贷、组织卖淫、打架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为一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具有典型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色情、非法高息放贷、暴力讨债”的犯罪特征。公、检、法机关依法严惩张宏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表明了司法机关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决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刑罚震慑犯罪的作用,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帮派在商业中逐渐形成
张宏伟,1986年出生于Xi临潼区。从2009年开始,他就一直通过高利贷获利。2013年3月,陕西省煤炭疗养院天河温泉的原业主张无力偿还债务,将天河温泉送给张宏伟抵债。此时,在继续放高利贷的同时,张宏伟开始经营天河余浪水疗馆。
2014年4月,张宏伟、龚某红策划在天河水疗中心招募、容留妇女组织卖淫,先后招募、容留马某某、田某某等妇女从事卖淫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张红伟龚某红任spa经理,负责管理,顾某梅管理妓女,安排妓女为嫖客提供性服务。张宏伟的妻子王某娟负责水疗中心日常用品的采购和对账,刘某莎是负责水疗中心账目的会计。
在非法经营水疗馆期间,张宏伟以亲戚、老乡为纽带,通过他人介绍、会员推荐等方式,,并先后招募张某宽、王某宽、孙等人加入,利用他们的年轻和急于赚钱的心理,以恩威兼施的手段,将他们紧紧聚集在温泉周围,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为他们组织卖淫和高利贷活动。同时,在管理过程中,张宏伟形成了一定的规章制度,要求上述成员严格遵守。在作案过程中,张宏伟还根据每个人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
该团伙以天河余浪Spa为基地,以组织卖淫、放高利贷为主要盈利手段,同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宏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组织层级清晰,人员结构稳定,分工明确。张宏伟对整个组织的运作起着决策、指挥、协调和管理的作用,是组织的领导者。龚某红主要负责水疗馆的日常管理,参与非法拘禁他人讨债;孙主要为张宏伟放高利贷、讨债,同时参与看护卖淫场所;张某负责带领王某宽等人维护卖淫场所安全。
以张宏伟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以卖淫和高利贷为主要盈利方式,攫取巨额财富。该组织除了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水疗中心的租赁费、水电费、日常运行费、车辆购置外,还将部分非法所得用于组织成员的工资和奖励,以维持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经公安机关调查,至案发时,张宏伟名下尚有1680万元高利贷,600万元购买的一块土地,6辆登记在张宏伟夫妇名下的车辆。
参与了许多犯罪活动
为了确立这一组织和张宏伟个人在临潼区及高利贷行业的强势地位,实现非法利益最大化,张宏伟强行在陕西省政府直接控制的煤炭疗养院门卫处安插门卫,控制车辆进出,并配备对讲机随时与店家取得联系,以逃避打击。
在高利贷的过程中,为了利益最大化,其组织成员压制同行,进行一次次的武装聚众斗殴,迫使其他人不敢与之对抗。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底短短两个月内,该组织及其成员为自己和他人讨债后,非法拘禁4人。当时只有一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该组织及其成员还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围绕煤炭疗养院和高利贷行业确立强势地位,对群众形成心理胁迫,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2017年9月25日,临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张宏伟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缓刑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张宏伟等8人提出上诉。Xi安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杨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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