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6 | 评论:2
来源:忍不住偷偷说我转自法治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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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基层法院的司法民工,
对我们来说最头疼的事。
与其会见顽固的客户,
不是遇到表达能力差的一方,
没有太多的证据可以整理,
真是令人生畏的分娩啊!!
有些读者可能第一次听到这个词,
简单解释一下,
服务
即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以及法院出示的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
把它交给被告,
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避免被剥夺诉讼权利。
被告是看到这些材料才知道的。
谁起诉了你,你是如何被起诉的,
何时何地开庭?
如何联系司法人员,
法院最后判谁胜诉,如何上诉...
但现实中,总有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交付。
很气人...
让我们按照我们通常的交货流程。
下面介绍一下我们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
一、电话通知
我们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起诉状+证据)后,
将立即开始制作传票,证明通知和其他材料,
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了,
我们将准备打电话通知被告,
好吧,打电话之前做好被拒绝的准备,
如果我过不去,一切都是徒劳。...
我只能隔一段时间再打一次,
但是你能不能通过取决于命运...
......
有时候!!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真的是一个洞 Ahhh!
巨坑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有的原告根本没有被告的手机号!!!
投诉电话已经被切断了,
由于最应该熟悉被告动态的人不知道被告的行踪,
如何才能在的人海中找到被告?
醒醒......
法院真的没有什么一键寻人,快速定位之类的神奇设备。......
为了让漫画继续下去,
让我们假设,
原告提供的手机号码是正确的,
你能通过吗?...
嗯...不排除有人一听法院就挂了,
那么让我们假设,
电话接通后,对方还愿意沟通吗?
通过电话,我真的拿对方没办法。
我太生气了!!!!
就拿我遇到的情况来说,
有些政党积极抵制服务,
说各种难听的话,把法院工作人员当敌人,
一些当事方因消极对抗而受益,
不会说就别说,就算编,
太无语了...
好吧,退一步说,
即使当事人愿意好好沟通,
下列情况也可能发生...
二。邮件递送
当你不能通过电话完成任务时,
我们会尽量用EMS快递寄材料,看看有没有人签收。
当然,在电话难以接通的情况下,
快递员可能找不到被告来完成递送,
如果快递寄出去又退回来,
没有出路了,
我们必须去住所找被告。
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
(因为你知道,开着警车满大街找你,好像要抓你似的...)
三。留置权的交付
咳嗽...咳嗽...
不管怎样,
其实我们出发找对象的时候,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
一些基层组织的态度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为如果村民不愿意签收这些材料,
帮村干部带路有点违背村民意愿。
没有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很容易受到指责,
幸运的是,
我们现实中遇到的绝大多数干部。
他们通情达理,能够正确理解服务的含义,
愿意积极协助法院完成服务工作,
如果我们得不到基层组织的帮助,
比如村委会关门了,看不到人。
或者村干部以被告家里有老人,不方便带过去为由搪塞。
然后.....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去寻找。
我们可能无法从当地人那里得到帮助,
甚至出现过村民乱指路,让我们走反方向的情况。
和...
因为我们不知道被告长什么样,
事实上,即使被告站在我们面前,他也不一定会发现。
,
有时,我们找到被告的房子,
但是发现
目前,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大,
大多数年轻人都出去工作谋生了,
我们并不是多年没有联系了,
然而,为了让漫画继续下去,
让我们继续假设被告的房子仍然有人居住。
(但挑战才刚刚开始)
上帝,在进入法庭之前,
我从没想过,
发一份材料,出乎意料
有狗,
有些人用菜刀追出来,
那些主动抢材料撕掉的,
有的人哭个不停,引起路人围观,
还有人假装不在家,让家人出来处理。
总之,我们经历过很多拒绝的场景。
每一种情况都让我们感到无奈和无语。
四。反射
我认为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
这和传统观念有很大关系,
有些人因为愤怒而拒绝接受材料,
他们感到愤愤不平,被迫诉诸法庭,
所以被告都是坏人,
被别人告到“政府”特别丢脸。
也意味着你做错了事情,需要受到惩罚。
但实际上,
现代诉讼完全不是这样的,
不代表原告一定是好人,
做原告根本不代表胜率更高。
渣男有很多离婚诉讼,
有很多高利贷起诉要求还款,
我们也不是没遇到过不讲道理的原告。
资金周转困难不交钱很正常。
夫妻矛盾,冲动闹上法庭离婚,可以理解。
民事诉讼主要是解决纠纷,缓和矛盾。
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伸张正义,惩罚罪犯。
此外,好人和坏人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别,
纷争中只有利益和是非,
你卷进官司就是为了说明你理亏!
其他人因为害怕而拒绝材料,
我想我十有八九会输掉这场官司,
不想冒险,不想面对现实,
他们认为只要他们不接受这些材料,
法院无法继续审理此案,
这...太自欺欺人了!!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案子就定了!!
只要原告没有撤诉,案子就得继续处理!!
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上法庭,
你应该和原告沟通!!
看看我们能否庭外解决问题,
(如调解或撤诉)
不是反对法庭,好吗?!
而且不拿传票,不出庭参加诉讼,
真的不代表法院不能开庭!
有一种形式叫“缺席审判”!!
(开庭的时候看到了很多当事人的疑惑。没有被告怎么开庭?)
如果原告没有撤诉,审判活动仍然可以照常进行!
只是链接少了...
如果被告不出庭,他就不能出庭。这只虫子太大了...
五.反措施
其实并不是我们没有找到应对发货难的办法。
翻阅法律条文,可以看到很多措施,但是
★申请电子送达需要被告同意,
★公告到达的前提是被告下落不明,
★交付留置权需要见到被执行人或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
★送达地址确认要求被告到场并签字,
★搜查令要求必须出庭的被告被两次传唤。
而我们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
原告只大概知道被告在哪个市哪个县。
但是没有办法提供具体的联系方式,
被告拒绝与法庭联系,拒绝透露自己的行踪。
如果去被告老家,很可能不会遇到同住的成年家属。
如果要用以上方法,很难严格达到要求!
作为一个每年处理两三百起案件的法院人,
我真的希望,我真的希望上述当局能够制定新的措施,
并以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去解决交付难,
解决了送达难的问题,审判工作就会轻松很多。
当然,从长远来看,还是人的观念问题,
有必要多普及法律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这就是我正在做的,
(平日创作空,周六晚更新正版法制漫画)
另外,希望法院能够大胆处罚,加大宣传力度,
因为恶意逃避交货,
浪费司法资源,影响诉讼效率。
严重影响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性质比较恶劣,
新闻报道有人被罚款高达 3万元,
但这毕竟是少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11条妨害司法的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5条罚款和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不满10万元。对单位的罚款数额为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期为 15天或更少。被拘留的人应当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羁押。羁押期间,被羁押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羁押。
罚款和拘留需要由总统批准,
一个法院有这么多法官,
一名法官必须处理这么多案件,
目前分娩困难也很普遍,这并不稀奇。
不管怎么说,终于能送来了就好了,
为了不使情况变得复杂,
不罚,没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此...这部漫画的情节一再发生,
最后,头疼的是一线的司法农民工。
如此无助...
从被告的角度来看,
真的有必要反对送到这种程度吗?
收材料不代表认错或者输了。
积极参与诉讼是对自己负责!
别找麻烦,别怕麻烦,
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
(比如并不是说时间拖下去,贷款本息就不用还了)
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和质证,可以防止别人凭空制造和!
比如对方擅自在合同中增加内容,
比如对方不供货却要钱,
比如对方主张不切实际的违约金,
比如对方拿着你在胁迫下签的合同起诉你,
比如对方涉嫌套路贷,根本没借给你那么多钱。
比如对方只问你借了多少钱,而不问你已经还了多少钱。
这些都是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情况。...
受条件限制,法官不可能在每个案件中都像包青天或侦探一样。
主动到现场走几趟,反复推敲,到处走访调查,寻找各种线索。
如果法官每年只审理几十个案件,有可能投入这么多时间和精力。
但现实是法官们同时承受着十几个案件的负担,
时限上还是有要求的,几个月内必须走完程序才能结案。
不像古装剧,
现代的试验方式是比较被动和管道,
法官处于判决的中间,结论主要依据双方的证据和质证意见。
如果你双手合十,不关心自己的事情,
相反,期待法官做他想做的事。这是等着公平正义从天而降!
所以,越早站出来维权越好!
难道成年人不应该知道这个道理吗?
真心建议如果被起诉到法院,
不要拖,不要躲,因为真的不影响法院判决。
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不要等到最后案件生效进入执行程序,
黑名单,
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扣押,
每年,他们都会被执行局发现,并享受15天的一揽子拘留。
即使被告知有被判刑的风险,
后悔的话,
想补救和翻案,
那真的太难了,
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可能会翻倍,翻倍,
为什么?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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