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0 | 评论:2
资料来源:法律之家
随着的发展,新婚姻法颁布,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反响。在农村,随着80后、90后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非常重要。根据新婚姻法,房产属于一方财产,不再平分;其他人不再平分秋色。具体有几种情况。农民知道吗?
那么,除了房子,有些房产只属于一方,离婚时不再平分,主要表现为:
第一种:一方婚前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前存款,婚前汽车等等。
农村常见的婚前财产是一方全款购买或支付婚前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这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但如果男方(或女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视为男方(或女方)婚前财产,但对于共同还款部分,取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第二种: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伤残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夫妻双方的财产。
在农村,很多外出打工的人,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赔偿和补偿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所得,而是与身体受到伤害的一方的人身关系密切相关,是对受害人进行治疗和抚慰的专项费用,赔偿的对象和条件是特定的。所以,人身伤害的所有赔偿都属于个人。不允许对方要求分割,其实是符合社会道德的。
第三种: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在农村,涉及到父母去世后的房子继承问题。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父母去世时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离开,一般儿子继承的财产也必须有媳妇。如果父母留下遗嘱,详细写明只有儿子有权继承房子,那么房子就没有媳妇了。以后儿子和媳妇离婚,媳妇不能要求分割儿子继承的财产。
第四种:仅供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这个很好理解。比如女方的婚戒、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可能价值很大,但因为属于女方的生活用品,男方可能不会要求分割。另一方面,男人的鞋子、衣服、包包等。也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得要求分割。
第五:军人的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本文标签: 离婚为什么要先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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