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0 | 评论:3
很多女性的婚姻在怀孕期间会发生变化。如果此时男方提出离婚,法律是不允许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适用本规定。”.因此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一年内以及堕胎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根据这一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要求离婚,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一般无效。如果女方要求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要求需要接受,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在孕期签署的离婚协议也有效。
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要求需要接受,如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生育,或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经法院认定属实,存在严重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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