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0 | 评论:3
[案情]2018年6月26日,、李在刘某、张某的要求下,用名下的信用卡在张某经营的POS机上套现98000元,借给刘某、张某使用。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利息2分。同日,刘、张作为借款人,梁、张作为担保人,共同向、李出具借条,承诺于2018年7月26日前归还借款10万元。
借款到期,、李催促张某借款,张某向、李出具承诺书,承诺2019年3月26日前还清借款10万元,2019年1月底还清利息等费用。但之后刘某、张某不还款,张某、梁某不履行担保责任。
自行偿还信用卡现金后,、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张某、梁某、张某共同偿还欠款10万元,并要求四被告共同偿还相应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为获取利息,将信用卡套现借给被告刘、张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转让金融机构贷款的,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认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此,法院判决原告、李与被告刘、张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被告刘、张某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9.8万元应返还原告,但原告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因主合同即借款合同无效,故从合同即原告与被告张某、梁某之间的保证合同也无效,且因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张某、梁某对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有过错,故对原告主张被告张某、梁某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
【解读】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借款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无效?
《民法典》规定,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根据真实意愿达成的民间借贷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有效。而是从金融机构拿贷款去放贷;出借向其他营利性法人借款、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得的资金;未依法取得贷款资格的贷款人,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社会对象提供贷款;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的借款用于违法犯罪,仍然提供借款,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本案中,、李将信用卡套现的资金借给刘、张某,属于向金融机构借款转贷,故与李、刘、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贷款人只能向债务人收取本金,不能收取双方约定的利息。同时,由于主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从合同(担保合同)也将被认定无效,出借人无法全额收回本金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因此,本案中,在借款合同无效后,法院还否定了与李、张与梁之间的保证合同的效力,、李主张被告支付利息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甘施恩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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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羡秋
2022-03-11 22:47:10 回复
《民法典》规定,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根据真实意愿达成的民间借贷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有效。而是从金融机构拿贷款去放贷;出借向其他营利性法人借款
山间游
2022-03-11 14:31:43 回复
无效?《民法典》规定,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根据真实意愿达成的民间借贷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有效。而是从金融机构拿贷款去放贷;出借向其他营利性法人借款、向本单位职工集资
贪财不好色
2022-03-11 11:14:01 回复
被告张某、梁某对主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有过错,故对原告主张被告张某、梁某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解读】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借款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无效?《民法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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