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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晚报齐鲁一点记者从聊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切实减轻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

晚报齐鲁一点

记者从聊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切实减轻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水平,现公开征求《聊城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和建议。

请将您的意见和建议电邮至聊城市教体局邮箱:[email protected],或邮寄至聊城市教体局民政厅,地址:聊城市湖南路43号,252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修改《聊城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字样。

聊城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鲁教组发〔2021〕1号),为切实减轻聊城义务,

该计划的重点是在聊城建立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提质创优“七大工程”,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理

(一)坚持以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期待,凝聚社会共识。

(二)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系统思考、综合治理、市级统筹、属地负责、上下联动,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完善保障政策。

(3)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要统筹减负与提质、校内与校外、严管与关爱、学校与家庭,多措并举,疏堵结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校内作业和校外培训减负。

(四)坚持依法治国,稳步实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分类处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工作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的精力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作业质量提升工程,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

1.构建“三大机制”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一是建立运行监管整体协调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县级运行管理制度或者方案,加强对中小学校的指导和监督。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制定细化运行管理细则,强化运行总量和质量监控机制,实现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二是建立作业管理的社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密切关注学生课后作业,避免出现“课内减负,课后增负”的现象;三是建立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市县两级作业设计与实施展示交流活动,开发优质作业设计网络资源。[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作业教育功能,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在作业学校实行公示制,注意总作业的学科平衡,保证总作业适当。各中小学要加强统筹规划,将作业纳入学科组集体备课内容,指导学科教师协商选择,根据周、日课程安排和学科特点平衡学科作业,合理确定学科作业结构比例,实现总作业的审核监督。[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3.创新运营形式,加强运营设计指导。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研力量,指导学校推出校本作业设计方案,设立“作业超市”,提高作业效率。各中小学要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体系,鼓励布置分层、灵活、个性化、探索性作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责任部门:市教体局)

4.严格执行“六不”。不得布置超过课程标准要求的作业、简单重复和惩罚性作业、超过持续时间要求的作业、需要家长代为检查或批改的作业、需要学生使用手机的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的作业。[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学校课后服务促进工程,提高学生素养。

5.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课后服务要做到“三个覆盖”,即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由公办和民办学校全覆盖、学生愿留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实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五天提供课后服务,每天至少两小时或不早于17:30,保证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工作日晚上可以开设自习课。学校可以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6.做好课后服务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各类资源和需求,加强与财政、文化、科技、妇联、高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资源配置,争取资金、人员、设施等资源的支持和保障。多渠道拓展校外服务人员参与美育活动,建立健全校外人员聘用制度。吸纳青年科技人才、专业院校教师、“非遗”传承人等。建立课后辅导教师图书馆;课后服务评估小组由家长代表组成,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收集意见,优化课后服务质量。严格实行课后服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管理,形成从申请审核、过程监管到效果评估的完整管理规则。鼓励建立学校课后服务体特色联盟,全面推进校际资源共享。(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妇联、团市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

7.丰富课后服务。学校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体现校本特色,提供“一校一案”的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以课后托管、初中生晚自习、暑期托管服务为重点,统筹开展德育、学业指导、体育锻炼、美育实践、劳动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等活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式、情境式、沉浸式等活动模式的创新,实现学生身体健康、美育、劳动技能的“三提升”。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学生来说,第一阶段的延迟主要集中在阅读或书法练习上,第二阶段集中在户外活动上。对于三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或初中生来说,第一阶段的延时主要是指导完成当天所有科目的书面作业,第二阶段是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爱好开展各种社团活动。[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函件业务培训(事关全市中小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减负,聊城市教体局公开征求意见)

(三)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程,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8.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惩戒性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学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学生惩戒性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减少,动态清理无证机构。保留的学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组织。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未经批准在多地开展培训的惩戒性培训机构。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体育部门会同文化旅游部门、科技部门研究制定我市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机构的设置标准,明确准入办法和严格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教体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9.严格控制学科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不得组织纪律训练。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 00。网上培训应注重保护学生的视力。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10.严查培训行为。加强培训内容监管,完善培训内容备案监管制度,动态掌握培训内容、教材、师资等信息。严禁超标准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境外教育课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通过“一对一”、“一对多”辅导等方式进行学科校外培训。加强员工管理。从事学科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严禁在国外聘请外国人开展培训活动。[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11.完善培训机构监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和非学科的校外培训。严禁将学科培训机构资本化,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活动,收取过高费用,牟取暴利。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校外培训收费指导政策,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控制,鼓励推行“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淘汰”的培训收费模式,有效防范“退款难”、“卷款跑路”等问题。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严厉查处各类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理念、制造家庭焦虑的违法行为。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维权、纠纷解决、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互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民政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聊城支行、聊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增强学校活力。

12.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创建工作,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教学、队伍、资源的区域统筹。实施教育强镇行动,全面提升乡镇驻地学校(幼儿园)办学水平。实施农村同步课堂建设工程,依托城市和乡镇中心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针对城市薄弱学校开展“网络教学”活动,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使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做强”,整体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能力。[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1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既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又要让学生“学”起来,“学”起来,真正实现“减负提质”。开好课程,保证老师教得好,学生学得好。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增加课堂容量,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效率。建立学困生学习咨询和帮助制度,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遵循学生认知和成长规律,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14.深化高中招生改革。深化中考改革,坚持以学定考,提高中考命题质量,防止偏题、怪题、超课程标准问题。改进考核方式和绩效呈现方式,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探索过程评价。[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15.纳入质量评估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单方面评价学校和教师。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效果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将学生参与课后服务、校外培训和培训费用减免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责任部门:市委教育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5)实施“互联网+教育”工程,提高“双减”效率

16.加强和改善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构建全市智慧教育“一张网”服务模式,将聊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精准匹配每个学生学习情况的智力平台,为全体师生提供教学资源、智慧教学、校园管理、网络教研、教师工作室等服务。建设“同步教材、章到章、一课一例”的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让免费在线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全市每一位学生。[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17.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智慧监管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师资、学员等办学情况实施大数据智慧管理,发挥教育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等功能,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付款资金,规定培训机构账户存款,转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费,及时报告预付款账户大额资金变动情况,及时预警。[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支行、聊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教师成长工程,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18.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帮助教师进行职业规划,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每年按学科、板块组织优秀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师专业培训。学校要搭建平台,为教师参与培训和深造创造条件。要通过教师工作坊、师徒辅导等方式,加强校本培训和团队互助发展。,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构建以“减负”和“提质”为基础的教研机制,注重启发式、体验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尊重教师的差异性和创造性,拓宽教师发展空,促进教师多元化发展,为有温度的教育积累人才资源。[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19.保护教师权益。坚持经常性督导和长效性督导相结合,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督导和学校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教师潜心教书、润物无声。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征求教师对学校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活动,及时了解教师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工作生活中的期望和要求,解决教师的生活问题和后顾之忧。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深化绩效导向,优化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方案,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补贴。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大力弘扬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七)实施家校协作教育工程,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20.完善家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教育、人社、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参与的家庭教育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做好载体建设、活动组织、典型宣传等工作。要引导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密切家校沟通,推进协同教育共同体建设。完善家访制度,完善家长培训制度,开设“双减”专题课程,为家长深度解读中小学“双减”和“五管”政策。设立咨询服务中心或家长信箱,回应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家长心理调适和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和成才观,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和实施

2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全市中小学“双减”工作,建立“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汇报机制、投诉举报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深化校外培训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责任部门:市“双减”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22.明确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网信部门要配合教育、工信部门做好网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组织部门要及时为中小学补足教师编制;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课后服务或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学科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收费、广告等监管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活动;行政审批服务部负责优化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辖区内审批材料清单,规范审批登记工作。检查机构证照办理进度,及时将已核准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抄送相关部门,并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事中事后监管;政法部门要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合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防范,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控制,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起责任,抓好落实。[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委办、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人民银行聊城支行、聊城银保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23.做好风险化解工作。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关闭、人员失业、前期费用不退等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工作方案,防患于未然。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个机构、一个方案”的要求,逐一建立台账,指派专人帮扶规模大、情况复杂的校外培训机构,妥善处理社会舆情、信访投诉和校外培训裁员、员工薪酬等各种矛盾,组织培训机构教师再就业培训和再就业帮扶,引导其积极转型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24.加强监督和问责。加大“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力度,把“双减”工作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无视群众利益的专项整治、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力量,对“双减”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25.注重舆论宣传和引导。把握正确导向,加强正面引导,统筹“报网微端”“双减”工作的政策内涵、积极意义、发展愿景和工作措施,凝聚社会共识,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家长、教师和社会公众的支持,推动全社会形成好教育、好学校、好学生的正确导向。[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教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

聊城市“双减”负面清单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1.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2.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3.严禁教师校外有偿补课。

4.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5.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升学率单方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6.严禁宣传中考状元和中考升学率。

7.严禁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

8.小学一、二年级不应该布置作业。

9.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

10.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11.坚决克服机械性、无效性作业,不安排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12.老师不允许要求学生修改作业。

13.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集体活动。

14.不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教新课。

15.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16.不得有提前备课、违反统考、试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17.不违规招生,不恶性竞争。

18.学校不得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19.学校不得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校外培训机构

1.严禁在没有相应资质和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多个场所开展培训。

2.严禁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办学许可证。

3.严禁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4.严禁擅自变更培训机构的名称、级别、类型和举办者。

5.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和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6.严禁使用低俗、非法、盗版、侵权的培训教材。

7.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学科水平考试、竞赛和排名。

8.严禁在国外聘请外国人开展培训活动。

9.严禁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从事不正当竞争。为了促销。

10.严禁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的焦虑。

11.不得不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12.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

13.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14.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培训机构,不得以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学科培训机构资产。

15.外资不得通过并购、委托经营、特许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培训机构。

16.不允许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在线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培训班等名义对学龄前儿童进行线下学科(含外语)培训。

17.不得利用培训向青少年传教或者组织青少年参加含有宗教信息的活动。

18.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纪律培训。

19.在线培训每课时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时。

20.不得聘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

21.中小学不聘用在职教师。

22.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懒惰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式。

23.不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网络平台等。,为校外培训发布或播放广告。

24.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使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禁止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一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一点资讯站”,全省600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报道!

本文标签: 司法函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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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开心市民

    开心市民

    2022-03-11 21:24:27    回复

    实施“互联网+教育”工程,提高“双减”效率16.加强和改善免费在线学习服务。构建全市智慧教育“一张网”服务模式,将聊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精准匹配每个学生学习情况的智力平台,为全体师生提供教学资源、智慧教学、校园管理、网

  • 解志发航

    解志发航

    2022-03-11 10:58:45    回复

    振作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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