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3 | 评论:2
记者|齐标
编辑|江淼
“我想澄清一下,关于送钱的事情,并不是外界说我主动给张翔宇送钱,而是张翔宇找我要的,我没办法才给的。”海城市星海住宅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的贾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利用互联网收受贾好处费20万元。而是在与贾有关的一桩建筑合同纠纷二审中,认定贾败诉,然后向贾解释“战绩颠倒”。贾举报后,被纪委调查。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张被网络曝光收钱后,被发件人判败诉,事后解释称自己“倒背如流”
2021年9月29日,最新进展通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免去张翔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目前暂时无法从辽宁省高院和张祥义处了解到免职决定是否与上述举报事件有关。
2021年9月29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免去张职务。
“民事官司败诉后,我被判赔偿原告近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公司所有账户已被查封,部分房产也被查封,公司岌岌可危。目前我们已经向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近期应该会有消息。”贾说。
被清除出建筑市场的承包人起诉发包人这起事件涉及的民事纠纷始于7年前。
2014年8月1日,星海公司作为开发商,与海城市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盛公司)签订合同,将位于海城市的“三水柳岸华明”住宅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部分发包给景盛公司施工。
签订合同后,景盛公司将工程分包给姜某刚施工。在兴海公司和景盛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姜某刚将工程转包给王某华。
2015年2月,王某华因其他项目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当年2月25日,海城市劳动监察大队向王某华发出《关于暂停支付工程款的告知函》,告知兴海公司为防止再次拖欠工资,要求暂停向王某华支付工程款。京盛公司得知此事后,于2015年2月26日撤销了与蒋某刚的分包合同,并收回蒋某刚以京盛公司名义施工的授权。同时,认定其对王某华的分包行为无效。
12月,海城市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发布(2015)4号文,决定将王某华等工程承包人清除出海城市建筑市场,禁止其“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在海城市承包建设工程,未完成工程立即清退结算”。
2015年3月,王某华被移出海城建筑市场。
“为保证工程进度,星海公司不得不插手工程建设,自行购买混凝土等建筑材料,支付建筑行业人工费、水电费、增值税,并根据海城市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要求,经景盛公司授权同意,将涉案农民工工资135万元存入海城市劳动监察局指定的账户,由海城市劳动监察局逐一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贾说。
2017年7月,涉案工程竣工。此前,星海公司与实际施工方结算人工费300多万元,分批结算全部物资约1500万元。
星海公司认为,在这一点上,已经按照“包清人工费”的实际施工模式与王某华进行了款项结算。但王某华拒绝接受这种结算方式和结算确认的施工期限,导致双方对结算金额产生巨大争议。
2018年8月,王某华向鞍山中院提起诉讼,主张景生公司应支付欠款3700余万元,星海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鞍山中院应王某华要求,查封、冻结了二公司所有账户及涉案房产,总价值约5500万元。
同月,该案在鞍山中院开庭审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王某华是采用“结算人工费”还是“承包材料”的方式进行施工?王某华施工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星海公司、景盛公司提交的证据证明,二公司已与参与工程的建筑商、材料供应商结算了人工费、材料费,并依法缴纳了各种工程税费和水电费,故王某华实际上是以“结算人工费”的方式进行施工。庭审中提交的劳动监察大队告知书、解除合同通知书、工程档案及现场照片证实,王某华的施工于2015年2月结束,是其被警方拘留且无法实际组织施工的时间,且景盛公司另行授权施工代表。
对此,王某华辩称,其被调离当地建筑市场是政府行为,在工程封顶前无法证明其未施工。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原则,王某华应当证明其在2015年2月后仍对工程进行了实际施工到顶。王某华为此提交的证据有工程预算书、施工日记、钢材买卖合同、购买条幅和烟花的收据等。
星海公司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提出质疑。如预算未经确认,施工日记系王某华近亲属所为,无钢材入库证据,烟花横幅不能证明用于涉案工程...
以上证据均被法官采信。此外,审判长以涉案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单方作出的”为由,对星海公司、景盛公司提交的关键证据不予采纳,进而认定王某华实际组织施工直至工程封顶。
鞍山中院指定沈阳建联工程咨询公司作出鉴定报告,确认涉案工程造价为33005439.9元。
2019年2月,鞍山中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二公司败诉,并向王某华支付工程款29205153.4元及相应利息,理由是星海公司、景盛公司“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异议成立”。
二审期间遭法官索要20万?“一审败诉后,我们非常困惑。这么清楚的案子怎么能输呢?王某华早在2015年3月就被政府强制清除出建筑市场。他怎么可能还在我们的项目中工作?这有多简单?”贾说。
“这个案子二审的时候,我们想找个懂法律的人帮我们咨询一下我们的工作人员,看看我们在哪里输了这么合理的官司。正好我们公司员工的一个亲戚是退休的老法官,也就是在网上发的帖子里,于是我们就找到了律师。”贾说。
“在查阅案卷的过程中,翟发现该案二审的审判长是张,而且他自告奋勇说认识张,并询问了张,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事情。事实并不是网上有一些说法说我要为这个案子主动找张翔宇。”贾说。
根据网上曝光的文章,翟田田和法官已经认识十多年了。他认为贾这一方“有点道理”,就找到法官,把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交给了他。
台某与张名为“祥子”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显示,台某询问案件进展时,“祥子”回答“还行”。邹描述,2019年11月21日,告诉他,拿到钱后,他会做出判决,他让贾来处理。
“当时真的没想到法官会找我们要钱。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们公司的几个合伙人第一反应都是算了,给这个钱,我们爱怎么评就怎么评,但权衡之后还是决定满足张的要求。当时公司的账户被查封了,根本没钱。是我们几个人凑了20万。”贾说。
当天下午,翟和贾按照约定开车来到辽宁高院北门。翟说:“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5点左右,开着一辆黑色本田车,我当搬运工,把贾后备箱里的20万元搬到后备箱里。”
贾在约10米外的一辆车上目睹了“给钱”的全过程。翟、贾判断:“钱收了,事情一定办成。”
“送钱”后的第三天,拿到判决书的贾某傻了眼,判决书赫然写着“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书发布于2019年11月19日。贾想不通的是,判决书已经下达了。为什么法官还要继续“要钱”?
二审判决于2019年11月19日下达。贾想不通,为什么判决书已经下达,法官还继续“要钱”
事后称“记反了”并托人送回20万,今年9月底被免职根据网上的文章,一个多月后,向翟解释说“我记得倒过来了”。2019年12月16日下午,翟某在辽宁高发附近再次与见面,商量下一步如何处理此事。
一段录音显示,张对翟解释说,“你不是叫我维护吗?我听了维护(指判决)就完了。”其间,张曾两次打自己嘴巴表示悔恨,并讲述了自己与李的感情。
张向太提议说:“你明天后天过来,我把东西带来,你把‘材料’带回去。”翟不同意,并回答说:“你只是在胡说八道。”
翟某说,张祥义所说的“东西”“材料”是指20万元。此后,通过葫芦岛中院等人劝说李退赔。
“我不会拿的。张翔宇还威胁我说我行贿,让纪委找到我,给我施压,让我把钱要回来。”最后,在葫芦岛同事的劝说和见证下,翟拿回了退还的20万元。
针对张受贿问题,贾进行了举报,辽宁省纪检监察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但是这么长时间,纪检部门问过我一次。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讨论过,也没听说过对张翔宇有什么处罚。”贾说。
记者就此事分别致电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张翔宇本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电话无人接听。张翔宇得知记者身份后立即挂了电话,他发的信息没有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12月,辽宁省人大公布的任命显示,免去其立案庭原副庭长职务,任命为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据中国司法文书网检索,2018年12月至今年4月,由张翔宇担任审判长、审判员的裁定共有127件,其中不乏涉及上千万标的案件,如贾某案,部分裁定、判决针对上市公司,还有银行破产案件。
2021年9月29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免去张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目前尚不清楚这一决定是否与上述事件有关。
检察机关已经受理民事监督申请“前几年我公司的发展还算顺利,但这次官司之后,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这几年一直忙于打官司。”贾说。
2020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受理了贾的再审申请。
“案件申请再审后,我以为有希望了,但没过多久,申请再审被拒绝了。”贾说。
2020年6月10日,第二巡回法庭发布民事裁定书,以新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判”驳回星海公司的再审申请。
此后,贾向辽宁省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2020年9月,辽宁省检察院发出《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
二审判决于2019年11月19日下达。贾想不通,为什么判决书已经下达,法官还继续“要钱”
“虽然已经过去一年了,但我相信检察院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最近听说快有消息了。”贾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还受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凯湘、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等多位国内知名法学家的关注。
上述法律专家认为,在涉案工程中,星海公司是发包方,景盛公司是承包方,姜某刚是分包方,王某华是实际施工方。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王某华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但截至2015年2月25日,海城市劳动监察局通知星海公司暂停向王某华支付工程款,分包法律关系已终止;2月26日,景盛公司通知姜某刚解除分包法律关系,王某华无权进行涉案工程的施工,故其施工节点为2015年2月25日,王某华无权收取2015年2月26日至涉案工程高峰期的工程价款。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2月25日,王某华施工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包料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查明事实后,应重新确定王某华应收取的工程价款。
“相关判决违反了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导致判决难以送达。法院对我们提交的证据视而不见。房子是谁建的,材料在哪里买的,我这里有发票,法院也可以核实。王某华无法提供相应票据。他怎么可能打赢官司?”贾说。
“目前法院已经执行了1500多万,查封了我们开发的很多楼盘,包括我们已经出售的,导致很多官司。”贾说。
本文标签: 函告是什么意思 有法律效果吗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laoba1梁军儒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痴汉梦话
2022-03-11 16:37:06 回复
’带回去。”翟不同意,并回答说:“你只是在胡说八道。”翟某说,张祥义所说的“东西”“材料”是指20万元。此后,通过葫芦岛中院等人劝说李退赔。“我不会拿的。张翔宇还威胁我说我
小鬼别浪
2022-03-11 19:01:35 回复
吗?我听了维护(指判决)就完了。”其间,张曾两次打自己嘴巴表示悔恨,并讲述了自己与李的感情。张向太提议说:“你明天后天过来,我把东西带来,你把‘材料’带回去。”翟不同意,并回答说:“你只是在
夏夜星光
2022-03-11 15:16:35 回复
,告知兴海公司为防止再次拖欠工资,要求暂停向王某华支付工程款。京盛公司得知此事后,于2015年2月26日撤销了与蒋某刚的分包合同,并收回蒋某刚以京盛公司名义施工的授权。同时,认定其对王某华的分包行为
野场浪子
2022-03-11 11:18:04 回复
网上的文章,一个多月后,向翟解释说“我记得倒过来了”。2019年12月16日下午,翟某在辽宁高发附近再次与见面,商量下一步如何处理此事。一段录音显示,张对翟解释说,“你不是叫我维护吗?我听了维护(指判决)就完了。”其间,张曾两次打自己嘴巴表示悔恨,并讲述了自己与李的感情。张向
本文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