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全国律协第九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律师执业实习管理规则》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导或者允许实习生从事下列行为: (一)单独承办律师业务; (2)以律师名义签署代理协议或法律顾问协
全国律协第九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律师执业实习管理规则》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导或者允许实习生从事下列行为: (一)单独承办律师业务;
(2)以律师名义签署代理协议或法律顾问协议,对外出具法律文书;
(3)以律师名义在法庭或仲裁庭发表辩护或代理意见;
(4)以律师名义洽谈、签约业务;
(五)以律师名义印制名片等相关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开自称是律师的;
(六)依法应当以律师名义进行的其他活动。

这一规则的修改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了律师的执业行为。特别是自2021年5月1日生效以来,各地法院对见习律师的出场进行了严格限制,希望广大见习律师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