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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来源:检察日报一个伤害案,历时五年,三个鉴定意见,四个裁判。检察机关抗诉时,发现了新的问题——骨折是一处还是两处?“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被告人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检察日报

一个伤害案,历时五年,三个鉴定意见,四个裁判。检察机关抗诉时,发现了新的问题——骨折是一处还是两处?

“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被告人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4月27日,法院依法改判,撤销了由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提起、双鸭山市检察院支持的被告人高辛故意伤害案的原判。至此,这起历时五年的故意伤害案,经过三次司法鉴定、四次裁判、两次修改,终于尘埃落定。

喝酒带气伤同事眼睛。

高辛和李泰是多年的同事,他们平时关系很好。2016年7月16日17时左右,二人在某饭店吃饭时,因喝酒发生争吵。在同事的劝说下,李泰和其他同事离开了酒店,去一家烧烤店吃饭。19: 30左右,高辛打电话约李泰见面,解决不愉快的事情。在交往过程中,两人又发生了争执,并在烧烤店见面。

两人见面后,因为不认识,发生了肢体冲突。在战斗中,高辛弄伤了李泰的眼睛。

案发后,李泰报案,并在双鸭山市公安局进行了第一次司法鉴定。结果:右眼球内陷造成轻伤。

“我没有打他,我怎么会受轻伤?我不服,赔偿那么高,他不可能勒索!”伤情鉴定后,高新建表示,他没有打李泰,也从未就赔偿达成一致。对于高辛和李泰的和解,同事和单位也进行了多次调解和协商,但未能取得双方的谅解。

2016年11月,高辛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定罪的关键在于伤情鉴定。

“我的右眼球变形了,不能让高辛逃脱责任。”因为对伤情的争议,李泰已经进行了三次司法鉴定。

“第二次鉴定的对象不是受伤的右眼球,而是左眼球。鉴定结果偏离第一次鉴定,不构成轻伤,高辛可能无罪释放。”在这种情况下,一心要让高辛受到法律制裁的李泰在2018年进行了第三次司法鉴定。该鉴定机构是国内权威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第三次鉴定结果显示,李泰左侧眶上壁(颅前窝底)、双侧眶内侧壁(筛纸板)骨折,右侧眼球内陷0.2cm,属轻伤一级,十级伤残。

2019年1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辛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高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李泰部分伤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认为,第三次鉴定结果中“不存在误差值”的表述不够准确。2020年9月,因三份鉴定意见不被采纳,被告人被改判为高辛无罪。

李泰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经过一系列取证,尖山区检察院在双鸭山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于2021年3月26日提出抗诉。案件第二次改判。二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高辛有期徒刑一年。

罪与非罪之间没有区别

判决的变更是漫长的,证据的认定是一个专业而复杂的过程。

“从一审有罪判决到再审无罪判决,最后抗诉成功改为有罪判决,控法之争集中在鉴定值‘0.2厘米’的认定上。”据双鸭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秀平介绍,从有罪到无罪,再到有罪判决,都围绕着鉴定意见中的“0.2厘米”展开。

人体损伤程度标准规定“一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构成轻伤一级”,“以上、以下”均含本数。0.2cm成为是否构成轻伤的临界值,关系到被告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审法院作出了两个不同的判决,理由是是否采纳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在罪与非罪面前,不可能有区别。”王秀平仔细查看证据,发现三家不同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分别显示:右眼球内陷0.3cm、0.2cm、0.2cm,均符合轻伤标准。

在与鉴定人直接交流后,王秀平得出的结论是,相对而言,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内容更加客观、全面、具体,分析讨论更加充分,鉴定方法科学,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能够排除“鉴定错误”的可能,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发现了新的阻力点。

伤情鉴定意见作为核心证据之一,是故意伤害罪的必备要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量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在审查案件证据时,发现除了对鉴定意见‘误解’的抗诉理由外,还有新的异议。”据王秀平介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不仅对被害人的眼球突出度进行了测量,还组织眼科医生查阅了被害人案发当天的CT片。会诊意见为左眶上壁和双侧眶壁内侧壁骨折属于两处眶壁骨折。

眼眶下壁骨折够轻伤吗(一起伤害案,历时五年,检察机关在抗诉时又发现新问题——骨折到底是一处还是两处)

然而,李泰的出院诊断是双眼眶内侧壁凹陷,这是指眼眶壁骨折。

那么,是一处骨折还是两处骨折?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因此,是否属于“两眶壁骨折”也决定了被告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在这里并没有对伤情进行分析说明。负责此案的检察官通过多方努力与鉴定人取得了联系,鉴定人回复称,通过观看被害人的ct片,邀请了重庆眼科专家得到了会诊意见,应该属于两种不同的眶壁骨折,属于新鲜损伤。虽然没有分析说明,但在鉴定过程中已经有所体现,鉴定结论是正确的。

为了消除证据之间的矛盾,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积极咨询法医和医学专家。同时,指导侦查机关对证据进行补强,邀请专家对被害人CT片进行检查,最终得出“左眶上壁及两侧眶内壁骨折”的会诊意见。

“这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的具体性出具的鉴定意见,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咨询意见一致。可以相互印证,既提高了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又强化了检察官抗诉的内心确信。”在此伤情鉴定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进一步完善补充了抗诉理由。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中的专家咨询意见是,被害人左眶上壁及双侧眶内侧壁骨折,经仪器检测其中一处眶壁骨折致右眼球内陷0.2cm,无论哪种情况均可构成轻伤,应采纳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检察机关的这一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

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二检察处副处长滕海峰说,高心怡故意伤害案在精准抗诉案件中具有代表性,是检察机关精准认定证据、追求极致办案的典型。

(文中均为化名)

本文标签: 轻伤二级够判什么样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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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食堂干饭王

    食堂干饭王

    2022-03-11 10:54:56    回复

    的阻力点。伤情鉴定意见作为核心证据之一,是故意伤害罪的必备要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量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在审查案件证据时,发现除了对鉴定意见‘误解’的抗诉理由外,还有新的异议。”据王秀平介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不仅对被害人的眼球突出度进行了测量,还组织眼科医生查阅了被害

  • 凉凉春风

    凉凉春风

    2022-03-11 16:07:12    回复

    的。为了消除证据之间的矛盾,负责此案的检察官积极咨询法医和医学专家。同时,指导侦查机关对证据进行补强,邀请专家对被害人CT片进行检查,最终得出“左眶上壁及两侧眶内壁骨折”的会诊意见。“这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的具体性出具的鉴定意见,与西南

  • 少男西行纪

    少男西行纪

    2022-03-11 15:27:01    回复

    ,不构成轻伤,高辛可能无罪释放。”在这种情况下,一心要让高辛受到法律制裁的李泰在2018年进行了第三次司法鉴定。该鉴定机构是国内权威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第三

  • 孔成国琪

    孔成国琪

    2022-03-11 09:16:27    回复

    难为你了

  • 蒲燕馥发

    蒲燕馥发

    2022-03-11 09:16:27    回复

    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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