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8 | 评论:3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无法理解的纠纷时,有时候可能需要司法介入来解决问题。但是,经过这一步,很多朋友要么觉得麻烦,要么觉得耗时太长,要么有“诉讼真的有用吗”的疑问。,他们在犹豫中做出让步,进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上,诉讼是一种有效的、权威的、最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以下是我自己最近的维权经历:
事件背景:
2020年5月,我和装修总指挥签订了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装修总指挥负责我们的房子。当时统帅装饰告知“向统帅装饰推荐亲友并成功签约的客户,可享受装修费用减免”。
2020年10月,正好我的一个亲戚也需要装修。因为觉得统帅装饰的设计和施工还不错,所以给亲戚推荐了统帅装饰。之后亲戚和统帅装饰签约(和我是同一个设计师)。
亲戚签完合同后,我问总指挥,装修费用会不会按合同减免。负责的秦设计师称“公司已报批,并取得领导同意”。但到了2021年初,直到我的房子装修完毕,所有施工费用付清,统帅装饰承诺的装修费减免一直没有兑现,于是我开始和统帅装饰协商。
协商过程:
2021年3月问设计师秦关于装修费用减免的问题。设计师秦说她已经离职,答应“找我”。之后,她失败了,并建议我联系设计部的刘经理。
2021年4月,我联系了刘经理讨论此事。刘经理发现我的亲属没有在公司系统中注册为我的推荐客户(可能是内部沟通或操作失误)。刘经理先后表示财务部和工程部会联系我解决此事,但相关部门都来回扯皮,前后花了一个多月,还是没有妥善解决。之后,刘经理让我的亲戚联系他们负责此事的分公司经理。
2021年5月,亲戚联系分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会联系我和秦设计师关于此事,但我一直没有接到分公司经理的电话。5月下旬,我再次要求刘经理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刘经理说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还是没能解决这个问题。我去找徐先生。
来回扯皮了三个多月,我很失望,也很生气。特别是总司令把自己装饰成行业的领头羊,在签约前吹嘘“以客户为中心”,吹嘘自己的服务多么到位。结果,对于这样的小事,他根本没有态度去解决,甚至一再踢皮球,推卸责任。种种行为表明,他所谓的“以客户为中心”完全是个笑话,反映了公司内部沟通的低效。我想,既然公司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那我就找能解决问题的人。
法院诉讼:
2021年6月,我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统帅装饰在整理合同、统帅装饰章程等证据后,支付其承诺减免的装修费并支付违约期间利息。法院随后受理了此案。
2021年7月,法院打电话问我愿不愿意进行诉前调解,我同意了,于是法院让我提供统帅装饰法务部的联系方式,以便告知对方。但是我联系了装修司令后,他们没有给我法务部的电话。所以诉前调解失败,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021年8月5日,法院向原、被告发出传票,案件将于2021年9月23日开庭审理。
2021年8月27日,统帅装饰的孙总主动联系我,说公司愿意出费用,希望我能撤诉(这时候我忍不住问:你怎么这么早就走了?(微笑)。经过协商,我同意和对方和解。9月3日,总司令支付了相关费用。9月6日,我向法院申请撤诉。这个案子结束了。
结论:
从我的经验来看,诉讼不是拖延和麻烦,而是高效便捷地解决了前几个月没有解决的问题。本案起诉前,亲属一度认为这笔费用无法追回;但当他得知对方主动和解并缴纳费用后,他叹了口气:“没想到法律真的有用。”
很多商家,在面对消费者时,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施加压力,以获取更多利益,甚至不惜违约;但面对司法,他们的强势或傲慢往往不值一提,甚至为了口碑和利益选择主动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所以,对于生活中无法妥善解决的纠纷,没有必要一步步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必要“讲和”。学会使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维权,绝对是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本文标签: 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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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温酒诗话
2022-03-11 17:23:54 回复
,他所谓的“以客户为中心”完全是个笑话,反映了公司内部沟通的低效。我想,既然公司没有解决问题的态度,那我就找能解决问题的人。法院诉讼:2021年6月,我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统帅装饰在整理合同、统帅装饰章程等证据后,支付其承诺减免的装修费并支付违约期间利息。法院随后受理了此
八九野马
2022-03-11 16:33:43 回复
。协商过程:2021年3月问设计师秦关于装修费用减免的问题。设计师秦说她已经离职,答应“找我”。之后,她失败了,并建议我联系设计部的刘经理。2021年4月,我联系了刘经理讨论此事。刘经理发现我的亲属没有在公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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