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5 | 评论:2
(贵州王俊律师事务所石磊律师)
刑事律师是刑法授权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刑事律师的作用是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结合刑法和司法实践,刑事律师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弥补不足在刑事案件中,每个涉案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为自己的权益进行申辩。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是每个人的亲友都能帮助他们。
刑事案件,对于涉案人员来说,是迷茫的,有时是无能为力的,因为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措施;同样,亲戚、朋友和其他公民也会有同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专业人士应运而生,起到了补充作用。
具体情况,以下吉祥话。
(A)行使其权利的限制
作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面对这个,你一定无所适从;无论你平时多冷静,无论你能多冷静的处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面对这种刑事案件,你一定会手足无措。因为:
第一,我不认为刑事案件会落到自己身上。大家都从心底里有信心,这件事不会减,就算是那些惯犯也是幸运的。然而,从天而降,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此时,你从心底里感到恐慌和崩溃。警察来了,你都说了,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第二,法律是专业知识,刑事案件是专业人士玩的东西。作为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对象,存在着固有的缺陷。
这表现在:一方面,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即使有突发刑事案件,也不知道利弊;另一方面,作为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对象,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接触相关人员,无法获取相关材料,不知道别人说了什么,也不知道侦查人员收集了什么证据;另一方面,面对这些案例材料,我们无法客观评价。
第三,作为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对象,没有相应的经验,面对强大的检察机关,显得软弱无力,无法与之抗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B)缺乏公民的帮助
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获得帮助,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在当今社会,可以和平进行。所以,你可以自己辩护,也可以请朋友家人帮忙。
同样,市民来帮忙,还是有一些不足。具体表现:第一,公民不一定是专业人士,法律知识缺乏或有限,使其无法胜任;二是公民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知道或者无法有效帮助;第三,法律对公民提供的法律援助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调查取证,比如案卷材料的复制,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
我记得一个被告有个亲戚是法官。拿到案卷,仔细看了一遍,他怒了:这家伙没有十七八年是活不下去的。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他被判了几年。
(三)律师的优势
要让被处理的对象得到帮助,就要让它得到有效的帮助。所以法律允许被处理的对象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专业人士,在刑事案件中,就是刑事律师。刑事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可以弥补前两类的不足,具有独特的优势。这些主要是:
首先,刑事律师是专业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律师是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刑事律师是在刑事领域为委托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的人。这样,刑事律师就可以弥补当事人自身和公民在专业知识方面知识储备的不足。
其次,刑事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法律服务取决于律师的经验。有经验的律师和医生一样,对疾病的诊断得心应手,能快速准确地判断案件的大趋势,知道什么对当事人有利,知道说什么等等。
再次,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从侦查阶段就可以接受委托,成为辩护人,参与案件。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律师的独有权利,是别人享受不到的。
最后,刑事律师能够冷静谨慎地处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基于以上,我们不难发现,刑事律师可以弥补不足,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应权益。
在旧的刑事诉讼法中,对罪犯的补偿作用也有相当的规定,但与新的刑事诉讼法相比,新刑事诉讼法的这一作用更加突出,尤其是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补偿作用。
二、法律帮助新刑诉法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交流。与以前的刑事诉讼法相比,这些都是新刑事诉讼法完善和突出的地方。
1.提供法律援助
要实现法律帮助,需要了解案情。要了解案情,就得和犯罪嫌疑人见面。所以,见面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这是刑事律师和犯罪嫌疑人的共同权力,也是刑事律师发挥作用的出发点。会见,在以前的刑诉法中,刑事律师的会见是有限制的,但是在新刑诉法中,除了几个特殊情况,取消了这个限制。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为犯罪嫌疑人解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要见刑事律师,就法律问题向他们咨询。所以刑事律师是有知识的,知道案件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刑事律师的会见是秘密的,不为外界所知。因此,刑事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面不受监控。
刑事律师帮助的作用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其是否涉案,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解读法律适用,解释法律,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有辩护权、知情权、拒绝回答权、告知权、申诉控告权、回避权等。同时,他们也有权调查取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2.代理投诉、申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作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时候你并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你无法救济,或者你不知道如何救济。为此,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请求刑事律师协助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政府也应确保他们得到自己选择的刑事律师为自己辩护。
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出于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可能侵害无辜者,也可能故意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可能不适当,可能超过期限,甚至可能出错。这些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不知道,但作为职业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申诉、起诉,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纠正侦查机关的不当行为。
这一规定是新《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律师的另一项职能。通过这些行为,刑事律师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运用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找到自己的角色。
3.了解指控和案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法律赋予了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也赋予了刑事律师相应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最终都是为了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这些也转化为刑事律师的作用。
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律师可以了解案情、涉及的罪名以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形成初步意见,然后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使无辜的人不会受到追究,有罪的人不会因为其他因素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甚至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时,可以询问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请求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根据新刑诉法,刑事律师的帮助权是全方位的,因为此时是辩护人。然而这一次,由于所处的阶段不同。他的辩护权的行使受到限制。所以法律定义有法律援助权。
刑事律师在这一阶段的作用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让犯罪嫌疑人正确面对诉讼。同时也让犯罪嫌疑人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侦查人员只能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工作。此外,刑事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了解罪名和相关事实,提出自己的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三、辩护随着刑事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的过程中,无论是旧刑诉法还是新刑诉法,都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的权利,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然而,相对而言,新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律师的作用。同时,对于审判阶段,律师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但核心仍属于辩护。所以这里放在这个项目下,分阶段讨论。
(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律师可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之日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而旧刑诉法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只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的权利。同时,新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实践中,按照旧刑诉法的规定,律师只能看起诉书和技术鉴定材料,不能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不能提出意见,不能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新刑诉法允许律师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保障,并赋予刑事律师充分的阅卷权。
在笔者的刑事辩护团队中,有一个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复印了所有的案件材料,经过全方位的分析,发现起诉意见的指控是错误的,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因此,辩护律师与审查人员进行了书面沟通,审查人员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变更了罪名。这样就发挥了刑事律师的作用,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二)审判阶段,刑事律师的作用
刑事诉讼进入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称为被告人。第一阶段的辩护主要集中在法庭上对案件的辩护。
首先,在讯问阶段,作为刑事律师,要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有问题,并指出来,这样庭审才能表明事实的真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庭质证是刑事律师在庭审中的另一大亮点。这时,刑事律师就不得不着眼于证据的三大特征,通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来审查证据,弄清证据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做好证据准备。
最后是法庭辩护,刑事律师发表辩护词,把律师的工作推向了高潮,律师的作用也得到了提升。
此时是庭审结束的倒数第二个环节,也是律师综合实力的真实体现。在这个时代,是对律师前期工作的全面考验,也是律师才华的真实体现。这时候就需要律师的写作和口语能力以及律师平时对待案件的态度,这是律师平时工作态度的一种体现。
这是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都差不多。律师的作用是围绕定罪、量刑和程序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权益。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四、心灵抚慰刑事律师的这种角色是伴随着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是在会见、咨询、了解事实的过程中逐渐完成的。律师的这种安抚作用从侦查阶段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庭审结束。
在刑事诉讼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这种对自己生命、自由、财产的突然冲击,难免会产生心理负担,甚至不知如何是好,或者恐惧、疲惫。刑事律师通过对法律的解释和分析,打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更多的顾虑。
律师的这种作用是隐性的,是法律所隐含的。以前法律有所体现,现在法律更加完善。其功能是缓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确对待刑事诉讼提供心理支持。
五、亲情关怀作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的被羁押,有的远离家人。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会见相对困难。但律师、律师凭借自己的合法权利,很容易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样,刑事律师还有一个功能,就是传递亲情,关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这个时候,律师不仅仅是律师,还要代替家属,问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带来家属的关心。同时,代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给家人带去问候。
这种作用在以前的诉讼活动中也有所体现,但现在法律更加突出。因为法律提升了律师的法律服务地位和人文关怀功能。
当然,律师的作用不仅限于此。对于刑事律师来说,只要参与到案件中,就会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发挥律师的作用。而且,有些事情,非律师是做不到的。比如“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规定。
六、充分参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是通过参与刑事案件,全面掌握案件事实,以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人员的角度,用刑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要实现这一角色,刑事律师应全面参与刑事案件,参与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在旧的刑事诉讼法中,刑事律师的参与是不充分和不完整的。通过前述,暗示事实,新刑诉法充分保障刑事律师的参与,目的是充分发挥刑事律师的作用。
七、权益保障刑事律师的作用还体现在权益保护上。这也是刑事律师作用的立足点。
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是弥补不足、法律帮助,还是辩护,无论是精神慰藉、亲情关怀还是全程参与,目的都是保护权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利益。
综上所述,刑事律师的作用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012年6月
本文标签: 刑事案件二审律师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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