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1 | 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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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案件当事人对一审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二审上诉。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申请二审吗?刑事上诉二审的条件是什么?刑事上诉二审会不会处罚更重?刑事案件二审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下列案件: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下列案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不上诉,同案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然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可以理解为有条件可以开庭,有条件可以不开庭)。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被告人或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说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影响定罪量刑,争取二审开庭,给二审更多改判的机会。
一般刑事案件上诉二审判决不会处罚。
我国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在具体实施中,不同的做法并不完全相同,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1.不属于刑罚性质的其他措施,可以加给被告人。例如,联邦德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这种规定(即不上诉不处罚)并不禁止在医疗场所或护理场所,或使人喝醉或被下药的场所进行拘留。”再比如增加被告的诉讼费用负担。
二、在不加重原判决刑罚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认定被告人从重处罚。根据日本判例法,起诉法院可以认定比原判决对被告不利的事实,变更定罪名称。比如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2年有期徒刑(日本刑法第235条规定盗窃罪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起诉法院可以变更为抢劫罪,但不能以抢劫罪法定刑处罚(日本刑法第236条规定抢劫罪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只维持2年有期徒刑,不加重处罚。
三、上诉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证明有新的犯罪事实的,可以加重刑罚。如苏联、俄罗斯刑事诉讼法规定:& # 34;撤销刑事判决后重新立案侦查。一审法院只有在查明了足以证明刑事被告人犯有严重罪行的情节后,才能在重审案件时加重刑罚或者适用规定较重罪行的法律。"
四、有些案件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例如,英国向治安法庭上诉。根据1971年英国法院法,刑事法院在审理针对治安法院的上诉时,可以行使治安法院的权力。也就是说,刑事法院有权作出新的判决,给予任何处罚,无论是重于还是轻于治安法院给予的处罚,但必须是下级法院有权给予的处罚。
这个看个人。既然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想改二审判决不如找律师。
充电原理如下:
一、代理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2.对已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费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3.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费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二。代理再审(上诉)案件
1.不代理一审、二审的再审(上诉)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2倍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2.已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费用的一半收取。其他手续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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