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4 | 评论:3
为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今天继续曝光近期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01严禁乘坐超员车辆
2022年1月1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郊大队执勤民警在216国道918km处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新A8 * * 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非常缓慢,后悬架压得很低。执勤民警认为车辆超载有工作经验,于是立即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核实,该车辆核载5人,实载6人,随后执勤民警对其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车辆过度拥挤会造成许多危害
不要玩安全
不要酒后驾车
2022年2月12日00时53分,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米东区大队民警在米东区北辰十街与魏一路交叉口进行夜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新A2***V * V的小型普通白色宝骏客车(非营运)驶来,车内满是酒气。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穆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员穆某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对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测鉴定。检测鉴定结果为139mg/100ml。司机涉嫌酒驾,现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
你喝酒就醉了
驾驶保险
03严禁卡车超载
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新AD***0车牌的重型翻斗车行驶缓慢,车身下沉,存在超载超限的可能。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然后将车辆引导至超限检查站进行称重检查。
经检测,称重单显示毛重38360kg,其核定载质量为18000kg,属于货车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是典型的“百吨王”货车。
民警督促车辆驾驶人消除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
请勿超载
全程安全在
乌鲁木齐交警提醒
安全无小事。
生命价更高。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礼让
安全旅行
本文标签: 刑事犯罪律师什么时候可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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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不准撒娇
2022-03-11 15: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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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逐风
2022-03-11 12:4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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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亮晶晶
2022-03-11 16:0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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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咖小青年
2022-03-11 19:16:32 回复
00时53分,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米东区大队民警在米东区北辰十街与魏一路交叉口进行夜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新A2***V * V的小型普通白色宝骏客车(非营运)驶来,车内满是酒气。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穆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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