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2 | 评论:3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安文远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渠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即日起,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包括疫苗、半成品及原料、医疗物资、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应急救援物资等)运输车辆,)在我市主城区。不受2021年3月25日大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对部分区域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中“货车、挂车、特种作业车辆限行措施”第一、二、三条的限制。可以全天在“禁区”使用,但不允许在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货车禁止通行的全天道路上使用。
交警部门提醒,当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受阻,影响应急物资紧急运送时,可拨打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411-83635222求助。交警支队将全力提供应急交通保障服务。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违反限行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收缴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送合同、物资清单、单位证明等。),并通过交管12123App或致电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411-88058466申请注销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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