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7 | 评论:1
[本文目的]致力于用温度解释法律,用准确的法律答案帮助人们控制法律风险
【本文简介】打开百度,搜索诈骗,会发现很多诈骗案例和故事。作为一名律师,我经常收到大家的咨询,比如我朋友说可以帮我办某个业务,从我这里拿了10万。结果他后来发现被骗并不是犯罪。本文将讨论这个话题。
[法律咨询] 冯先生咨询:通过朋友认识了邵先生,两个人都留了微信。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邵老师在朋友圈说“他有特殊渠道可以拿到口罩生产设备”,并提到可以帮忙办理相关生产许可证。我觉得公司业务现在已经进入瓶颈期,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况且口罩生产是个赚钱的行当,就算国内用不了,国外也能用。我联系了邵先生。邵先生告诉我,现在这种设备很紧俏,得找中介买。如果要买,需要给中介30万好处费。一开始我有点疑惑,就给朋友打了电话。我的朋友说邵先生精力充沛。
出于对朋友的信任,我按照邵先生的要求,给他转了30万。转完钱后,我再三催促邵老师快点推进去。邵先生每次都以再等下去为由推脱,所以事情就耽搁了。大概过了半年,给邵老师打电话,十次有九次不接,然后就被推三阻四。有一次,他趁着酒劲,骂我是“混蛋”
后来听说邵先生在网上赌博输了很多钱。请问:
邵先生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解答] 邵先生涉嫌诈骗。
[理论学习]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有两个关键点特别重要:
第一,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是客观上表现为造假手段,如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
认定诈骗罪应当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依据损失结果进行客观定罪,也不能单纯依靠被告人自己的供述。
【问题1】如何认定主观上的非法占有为目的?
答:我们可以通过现行法律规定来分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骗取大量资金的;
(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逸的;
(三)挥霍骗取资金的;
(四)利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逃避、转移资金或者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户,或者进行虚假破产、倒闭,逃避回笼资金的;
(七)其他非法占用资金且拒不归还的行为。但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仅仅因为财产不能返还,就以金融诈骗犯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募集资金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与募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募集资金无法返还的;
(二)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四)利用募集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五)逃避、转移资金、隐匿财产或者逃避资金返还的;
(六)隐匿、销毁账户,或者进行虚假破产、倒闭,逃避资金返还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资金返还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虽然两个司法解释没有具体提到诈骗罪,但都提到了金融诈骗的范畴,但通过法律条文的比较,我们可以找出其中的共性,我们总结如下:
第一,明知没有履行能力而实施欺诈。
第二,挥霍所得的钱。
第三,拿到钱后,他携款潜逃。
第四,把钱用于犯罪行为。
第五,恶意逃废债务。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也是犯罪嫌疑人恶意设置追回钱款的障碍,使被害人无法正常追回被骗财物。
[案例组合] 我们可以以冯先生的遭遇为例。
邵先生明知冯先生有履行能力,而将骗来的钱挥霍用于赌博,并隐匿行踪。这些行为都可以主观判断邵先生主观上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问题二:如何认定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答:因此,诈骗罪是一种交互犯罪,表现为被害人基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欺骗而陷入错误认识。
诈骗罪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虚构事实,一种是隐瞒真相。
“虚构事实”是指空捏造或者编造不存在的虚假事实;比如现在很多人冒充政府部门,利用QQ盗号冒充好友,编造中奖信息诈骗费用。
隐瞒真相是指掩盖客观事实,使受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比如隐瞒已经还清全部债务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比如隐瞒已经出售房屋的事实,再次出售房屋;
从这个角度来看,核心是对“事实”的认定,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可以推断存在。
[案例组合] 以冯先生的经历为例。邵先生编造完全不存在的虚假事实,谎称可以购买口罩设备,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诈骗罪。
[律师的建议]
最后,我们来列举一下常见的诈骗手段,以期对大家有所帮助。
诈骗一:以领导名义突然加微信。
骗术二: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处理某些事情。
骗术三:声称急着用钱买房,借钱挥霍。
诈骗四:以结婚为由疯狂诈骗。
本文标签: 找钱诈骗为什么不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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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人帅鸡巴大
2022-03-11 13:07:26 回复
,而将骗来的钱挥霍用于赌博,并隐匿行踪。这些行为都可以主观判断邵先生主观上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问题二:如何认定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答:因此,诈骗罪是一种交互犯罪,表现为被害人基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欺骗而陷入错误认识。诈骗罪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虚构事实,一种是隐瞒真相
摁着强吻
2022-03-11 08:53:25 回复
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仅仅因为财产不能返还,就以金融诈骗犯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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