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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人民所用,人民向往。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再次提出全党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民事检察作为中国特色

为人民所用,人民向往。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再次提出全党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民事检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与新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同步进行的。一路走来,民事检察工作从无到有,在探索中前进,在发展中成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以* * * *法治思想为指导,突出重点、精准监督,自觉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从一开始,维护人民的利益就是我们的职责。

新中国民事检察制度起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检察机关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参与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1949年颁布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审判组织条例》规定,凡涉及社会劳动人民利益的民事案件和一切行政诉讼,均可代表公益参加。

195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参加与劳动人民利益有关的民事案件和一切行政诉讼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提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有权参加与社会和劳动人民利益有关的民事案件和一切行政诉讼”。

此后,各地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这项工作。195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参加民事诉讼情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总结参加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方式,取得经验。

但是,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后,有些同志对检察机关介入民事案件提出了不同意见。虽然在这一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并没有长期直接介入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但却为后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深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随着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发展壮大。

1988年在民事诉讼史上尤为重要。随着改革开放进入第十个年头,各地民商事活动日趋活跃,这对检察机关介入民商事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

1988年4月1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杨义臣在向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检察机关要参与民事行政诉讼,保证法律的统一实施。

也是在当年4月,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决定成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调研组,成员只有陈大浩、柯、徐剑波和四人。

随后,相关工作密集展开。

1988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1988年若干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今年要总结参与重大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试点工作,提出立法建议,为1989年在部分城市和地区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

1988年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医院把如何实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的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加强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试点工作的领导。

1988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民事行政检察厅,指导地方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检察工作。自此,各级检察院的民事检察工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开始小步稳步推进。

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与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修改和完善是一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长期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史集中体现在一部民事诉讼法中。

资料显示,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但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如何监督,而且在当时的计划经济形势下,民商事活动司法调节的范围较窄,需要较少,所以民事检察工作基本处于没有发展的状态。

1991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抗诉成为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手段。当年11月6日,《法制日报》(现《法制日报》)发表题为《中国首例民事诉讼抗诉案在新疆审结》的报道,记录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检察机关抗诉的第一起民事案件,结束了抗诉是刑事诉讼“专利”的传统,在法律界和司法界引起广泛关注。

2007年10月,民事诉讼法第一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抗诉制度;2012年8月,民事诉讼法修改为“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由民事审判监督改为民事诉讼监督”,极大地丰富了民事检察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使民事检察工作不再局限于抗诉,增加了“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此外,这一修正案还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实践中,检察机关将监督范围分为对判决结果的监督、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和对法官违法行为的监督,被称为民事检察的“三驾马车”。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在检察监督中增加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条款。

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各地检察机关开始“积极尝试,稳步发展”,陆续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创造了多个“第一”:1997年,最高法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最高检抗诉案件;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提出抗诉,最高法院首次以调解方式结案;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法终审判决提出抗诉,最高法首次以判决的方式变更判决...

从试点探索、制度建立,到功能拓展、创新发展,从“敢抗、必抗、抗准”“公开、公正、合法”的办案原则和“着力办理抗诉案件,抓好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三个基础环节”的指导思想,到“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指导思想和民事检察工作的明确。

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什么(民事检察:精准化监督,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

进入新时代,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寻求突破。

2018年,民事起诉又到了一个关键节点。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民事检察监督领域不断拓展,监督方式不断丰富,监督原则不断细化,监督重点不断调整,监督程序不断规范,监督格局不断放大。

2018年10月2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的议程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

6年前的2012年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时隔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专题汇报,这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一种方式。”报告起草组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看到,这份报告正文有18页1万多字,附件35页1.5万多字,不可谓不“重”。报告在设计、结构、内容等方面的细心,也让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良苦用心。一串串的数字和案例,见证了民事检察人员的心血和汗水。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也看到了民事检察工作与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之间的差距。因此,在展示成绩的同时,张军并没有回避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相比,民事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刑事检察工作相比,民事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有待加强,上级检察院指导不够有力,基层民事检察工作普遍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张军表示,最高检党组将从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数量持续上升的实际出发,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突出专业化建设,切实解决“严惩不贷”问题。

专题报告中提到的“突破”,在随后的最高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成为现实。

很多业内人士都记得2019年1月3日国新办举行的首场新闻发布会。在主题为“最高检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闻发布会上,这项被称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里程碑式重塑变革”的改革方案首次亮相。根据新的职能和办案机制,第六检察院负责民事检察工作。

事实上,这次内部机构改革的背后有着深刻的意义。2018年3月,张军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之初,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贪反渎移交带来的一些士气低落,他总是这样鼓励大家:“反贪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移交虽然关上了一扇窗,但历史的责任和法治的担当,让我们更有信心寻找和打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另一扇门。新的更加灿烂的阳光已经渗透和照耀在检察工作的新征程上,我们应该找到打开这扇门的钥匙。”

这样,民事检察作为内设机构改革后进入公众视野的“四大检察职能”之一,面貌焕然一新,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起,成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四梁八柱”。

心系“国之大”,肩负高质量服务发展的政治责任。

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都有民众支持和政治支持。

“民事检察工作非常贴近老百姓的利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扎扎实实把案子办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张军多次对新时期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事检察工作,践行* * * *法治思想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的部署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开始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工作新路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民事检察产品。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重视民事监督,在精准监督上做文章。

优先选择在司法理念上具有整改、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发挥类似案例的引导作用,防止通过粗放式办案片面追求办案数量,通过优化监督强化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冯说:“精准监督不是选择性监督。只要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督条件,就应该监督。这是民事检察监督的原则和底线。”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生效判决、调解书监督案件74800余件,其中经审查提出抗诉4800余件,抗诉变更率达80.7%。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警惕虚假诉讼。2020年,为大力整治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3300件,对涉嫌犯罪的1270人提起公诉,同比分别上升122.4%和154%。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法发出《关于防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的第五号检察建议》。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建议,提高监督效能。以2020年为例,全国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00件,同比上升24.2%,法院采纳率为68.7%。对民事审判中违法送达、违法保全措施、适用程序不当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3万件,同比上升84.4%。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3.7万件,同比上升59.7%...

……

“2020年是民事检察工作发展完善的重要一年。”冯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以精准监管为导向,民事检察部门在疫情防控、服务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党和人民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新期待。

2020年5月28日,几代民法人奋斗的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贯彻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总书记特别指出:“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如果说“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多的是以前检察机关的内部共识,那么这次***总书记的明确要求,则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当天,以“民法典的诞生与发展”为主题的民法典“三人谈”理论研讨会在线上线下同时举行。冯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王毅教授作为研讨会嘉宾,就民法典颁布的意义、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以及如何加强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探讨。

2020年12月7日,全国检察机关执行民法典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学习贯彻民法典,关键是要以* * * *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的精神内涵为指导,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在实施民法典中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在办案中严格执行民法典,又要通过法律监督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针对新形势、新要求,民事检察部门提出,要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确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路,确立合法性与必要性相统一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

继民法典颁布实施后,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提出要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特别指出“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强化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明显不公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意见》,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民事检察人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检察责任。

在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全国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桥指出,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立足“大国”,找准民事检察监督的支撑点,最大限度促进审判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组数据生动地表明,民事检察人员正在努力肩负起这一重任。2021年1-9月,民事检察案件规模扩大,监督质量和效果提升。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6320件,同比上升8.6%,其中向法院抗诉3707件,同比上升10.3%。在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2005件,同比上升86.9%。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保障日益增长的要求,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冯提到最多的是“精准监管”和“积极履职”。

冯表示,民事检察工作将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更加注重选择在法治理念和司法活动中具有整改、创新、进步和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努力做到一案监督一案,促进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强化积极履职,通过做好支持起诉工作,让‘以人为本’更加落到实处;更加注重培养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促进案件结案。”

“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向全党发出的伟大号召。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全面、最充分的司法检察业务,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征程中,将在不断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检察日报李伟腾严俊赵戈)

本文标签: 移交检察院起诉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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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小家伙不乖

    小家伙不乖

    2022-03-11 09:53:49    回复

    。但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如何监督,而且在当时的计划经济形势下,民商事活动司法调节的范围较窄,需要较少,所以民事检察工作基本处于没有发展的状态。1991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抗诉成为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手段。当年11月6日

  • 庞婷宁佳

    庞婷宁佳

    2022-03-11 07:44:02    回复

    最近很闲吗

  • 邱以勤星

    邱以勤星

    2022-03-11 07:44:02    回复

    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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