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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刑事案件中证人查明案件事实的必要性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被害人的证言对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有很大影响,但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出庭说明情况,使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无法质证你以查明事实的真实情况,被告人不服判决。长


刑事案件中证人查明案件事实的必要性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被害人的证言对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有很大影响,但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出庭说明情况,使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无法质证你以查明事实的真实情况,被告人不服判决。长此以往,将极大损害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到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这是一个应该非常严谨和谨慎的司法活动。想象一下,一个证人的证词可以影响另一个人的量刑和坐牢时间的长短,但是这个证人并没有出庭接受法官、辩护律师和被告的讯问。只有警察做的文字记录才能作为证据来夺取一个人的生死,剥夺被告人的质权,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2018年修订的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公诉人、被害人、被告人、辩护人当庭质证、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英美法系,有传闻证据的排除规则,即证人的书面证言和警方对证人的询问笔录,以及他人对证人的亲身感知,都要向法院报告。之所以要排除传闻证据,一是因为不是本人在法庭上的陈述,存在失实或伪造的可能。其次,传闻证据没有经过宣誓、质疑、质证程序,其真实性很难得到公正司法度的确认。最后,道听途说证据不是在裁判面前做的,让裁判无法直接感知他的神态和行为,无法发自内心地判断他发言的真实性。甚至有可能被收买,被胁迫,甚至被迫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陈述。

但如果证人根本不出来,不接受质疑、反驳,控辩双方只是在证人笔录上互相争论,那其实就是无根之树。只有证人出庭,被辩护律师质问,是否存在矛盾,漏洞百出,法官才能判断证人证言的真伪?如果没有上述过程,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将几乎不存在。

大陆法系采取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言词原则,即让人亲自参与证据审查,听法庭辩论。言词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法庭上用言词展开质证辩论。中国更类似于大陆法系。无论哪种法律制度,证人出庭作证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确立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根据这一规定,法院认为有必要作为证人出庭的必要条件,由法院决定是否让证人出庭。但现实中,大部分法院对证人出庭并不积极,或者司法历史惯性一致的证人不出庭作证。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应当当庭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允许未到庭证人作证,使得证人出庭制度形同虚设,法律规定可谓前后矛盾。既然要强制部分证人出庭,那么不出庭证人的相应证言就应该排除在法庭之外,而不是被宣读。对质是一种收集和判断证据的方法。必要时,诉讼参与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可以由有关人员当面出示,以便侦查人员或者法官判断其真实性。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的,必要时可以进行实验、检查和对质;在法庭辩论中,双方当事人、证人、辩护人可以互相提问,反复辩论。通过对抗,可以将各种证据联系起来,有利于统一分析。证词无人对抗,真实性大打折扣。

证人必须出庭

在下列情况下,应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否则会造成冤假错案:(1)法官认为案件复杂、疑难(如不同证人意见不一的案件,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实际上有争议等)。),且不通知证人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坚持不认罪,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的案件;(三)控辩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有较大分歧,一方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的案件;(四)被告人请求排除非法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的案件。


现阶段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

证人因害怕报复而不敢出庭作证,不愿意出庭作证是因为出庭作证可能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公诉人对证人出庭作证有顾虑,担心证人出庭作证会改变自己之前的证言,打乱支持公诉的计划,难以及时回应,容易造成法庭上的被动局面,甚至改变案件的性质。但当庭宣读证言笔录比较稳妥,可以避免证人转证的复杂情况。所以他们对证人出庭作证持否定态度,对关键证人不申请甚至不寄希望。诉讼不同阶段对证人的保护不足。

如果欠钱被起诉,开庭不到场的后果(刑事诉讼中证人不出庭的现状和危害)

证人住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准确,导致法院无法送达出庭通知书,或者即使法院已经通知,证人明确拒绝出庭。在疑难案件中,虽然法官希望关键证人能够出庭作证,但是证人因为诸多原因难以出庭的问题,法官是无法解决的。此外,结案指标压力过大,刑事案件审限规定和不分案件大小、难易程度的“一刀切”审限管理模式不合理,难以调动法官积极督促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对于法官而言,当庭质证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需要很强的组织当庭质证和对提出异议做出判决的能力。所以他宁愿在庭审结束后亲自收集证据,也不愿证人出庭作证。

建立和完善证人出庭制度

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对证人给予经济补偿,规定对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处罚,证人不出庭是目前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经常遇到的难题。不解决证人制度中的这个问题,审判方式的改革就难以取得突破。因为证人出庭作证的原因非常复杂,要从根本上解决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目前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现象及其原因,从制度建设入手,应该对证人作证进行立法,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循序渐进,从诉讼领域走向非诉讼领域。我相信,随着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实践条件的不断成熟,刑事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也将会尽快建立和完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文标签: 欠钱被起诉开庭时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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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泡妞大佬

    泡妞大佬

    2022-03-11 18:36:25    回复

    实;(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坚持不认罪,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的案件;(三)控辩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有较大分歧,一方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的案件;(四)被告人请求排除非法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出庭的案件。现阶段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证人因害怕报复而不敢出

  • 水巧影震

    水巧影震

    2022-03-11 07:38:46    回复

    这人也真是

  • 汤彦斌宝

    汤彦斌宝

    2022-03-11 07:38:46    回复

    难搞喔

  • 邰纨莺翰

    邰纨莺翰

    2022-03-11 07:38:46    回复

    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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