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3 | 评论:2
来源:安徽财经网
合肥市发改委发布出租车调价通知。2021年9月16日起,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2.5公里,每公里租价调整为2.0元/公里。
关于调整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并改革定价机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广泛调研、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的基础上,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合肥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和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实施时间
新标准将于2021年9月16日生效。
第二,关于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调整为2.0元/公里。
三。关于低速行驶费和拼车费
(1)低速行驶费。行驶速度低于12 km/h时,前3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三分钟后,在高峰时段(7:30-9:30,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和0.4元/分收取低速行驶费。
(2)拼车费。为节约交通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新增合乘收费项目。即在出租车运营起点,第一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位乘客。组合路段费用按70%的标准由双方分别支付,非组合路段按正常计价标准收费。
四。关于空补贴和夜间补贴
(1) 空过账费。出租车行驶12公里(含)以上后,加收租价的50%。
(2)夜间补贴。夜间(23:00至次日5:00)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动词 (verb的缩写)论价格机制的改革
改革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票价(包括起步价、起始里程、车公里租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市交通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求、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内确定出租汽车运价的实际执行票价。不再实行燃油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
(1)基准运价。以调整后的起步价为基准起步价,以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波动幅度最高达20%。
(3)浮动时间限制。本次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只能在基准运价实施满一年后启动,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启动不得超过一次。
(4)操作规则。市交通主管部门将每年对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货运成本变化率进行评估。当评价期内运费成本相对于基准期的变动幅度达到15%时,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制定运费调整方案,报市物价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不符合条件的,当年不作调整,计入下一周期。
不及物动词其他相关要求
(1)提高服务质量。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保持车内外整洁,礼让斑马线。
(2)规范收费行为。在每趟列车服务结束时,将根据计价器显示的金额和通行费(过马路和过桥等)结算计费金额。)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将由乘客承担。未经乘客允许,不观看或随意乘坐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3)压实部门的职责。出租汽车计价器的调整及其他相关具体工作由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部门、市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做好配合。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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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打出租车不付车费起诉可以要求赔偿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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