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8 | 评论:2
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
应该对事故负全责。
这时,
不负责任的机动车
是不是不需要赔偿?
4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采访太原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解释交强险不存在赔付责任。
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事故负全责
4月2日,临猗县恒升岗路口,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轮电动车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的结果是,第二轮电动车的司机和母亲王受伤,两辆车都受损。据临沂交警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介绍,现场电子监控显示,二轮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闯红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王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伤者王某及其女儿已无大碍,仍在医院观察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019年11月15日19时40分左右,姚某驾驶小型汽车沿临猗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凤台街交叉口左转时,与由东向西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魏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魏某受伤。当事人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叫“交强险无赔付责任”[S2/]
这两起事故中,非机动车所有人全责。那么,不负责任的机动车就不需要赔偿吗?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在此类事故中,对于不负责任的机动车,不负责任的车主只需承担无责强制保险。
所谓无责赔偿,就是交通事故双方,一方全责,另一方完全不负责任。此时,如果全责方车辆损失,但自身人员没有伤亡,那么无责方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而车辆的一些修理费用需要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对于全责方有人员伤亡,这个时候按照交强险的无责赔偿就有这样一个条款,就是对于事故双方,对于无责方,其保险公司也需要按照无责赔偿限额对有人员伤亡的一方进行赔偿,这样就把责任转嫁给了保险公司。
虽然无责任方对事故无责任,但无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应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损失负责,无责任方无需承担其他赔偿责任。无责任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
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来说,
日常开车如何避免与非机动车相撞?
类似碰撞事故怎么处理?
对于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车辆要时刻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与非机动车相撞。
在机动车道上遇到非机动车行驶时:小心。如果在机动车道上看到电动车,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电动车离你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让他们先走。
在斑马线上遇到非机动车:车辆以减速行驶为主,注意安全。
停车开门时,遇到突然冲上来的电动车:[/s2/]开车门时,车主一定要仔细观察车后情况,慢慢开车门。后排乘客要注意尽量从右侧下车,避开左侧的电动车。
另外,如果发生类似事故,机动车所有人要冷静。如果车上没有行车记录仪,那么你可以关注一下附近的摄像头或者目击者,然后报警,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这样你对自己就有信心了。当然,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拨打120救人。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杨静
编辑:闫婷,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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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车辆事故无责方可以申请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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