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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国人常说:“不能改名,坐了不能改姓。”但说到婚姻纠纷,父母离婚后给孩子改姓的例子很多,纠纷也是常有的。那么父母可以随意改变孩子的名字和姓氏吗?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中国人常说:“不能改名,坐了不能改姓。”但说到婚姻纠纷,父母离婚后给孩子改姓的例子很多,纠纷也是常有的。那么父母可以随意改变孩子的名字和姓氏吗?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照规定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或者冒用。”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姓名权的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为使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请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照规定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进行法律解释, “子女可以随父姓、随母姓”,以明确公民选择父姓、母姓以外的姓氏时如何适用法律。 因此,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姓名权的行使属于民事活动,应当符合《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应当符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名”中的“姓”,即姓氏,体现了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对姓氏的选择涉及公序良俗。公民随父姓或随母姓,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道德,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践习惯。同时,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如有正当理由,可以选择其他姓氏。基于此,对《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解释如下: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时,也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民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选择父姓和母姓以外的姓氏:

(1)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受法定赡养人以外的人赡养而选择被赡养人姓氏的;

(3)有其他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来源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俗。

上述法律和立法解释只是回答了公民个人姓什么和跟谁姓的问题;也就是原则上父母的姓,其中父母指的是亲生父母。但是已经登记了姓名的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改名怎么办?现在还很模糊。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 .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年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未成年人改名只有三种途径,即本人、父母、收养人;其中父母申请按照字面理解应该是父母共同申请。

这三种方式,我的申请是第一位的,但实际上,我个人的意愿是第一位的。父母给超过一定年龄的孩子改名,其实是对孩子权利的惩罚,他们的意见应该得到尊重。

按照字面解释,即使父母离婚,其中一方单独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也是违法的。那么实践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2002年5月21日,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变更子女姓名有关问题的批复》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协议,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子女原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10周岁以上的父母对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或者父母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母或者继父的姓氏,引起纠纷的,责令恢复原姓氏。”

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改姓问题的批复称“...离婚后,傅家顺未经陈森方同意,单方决定将陈的姓名变更为傅,是不适当的。现在陈森方既不同意改陈的名字,却要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的名字。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孩子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想法是错误的。所以,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陈森方坚持拒不支付赡养费的,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上述纠纷不应作为新案件处理,应通过说服教育,或以下述通知的方式解决。这个回复。”

综合以上规定,可以得出基本结论:离婚后,一方不能随意更改子女的姓名。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姓名;

3。离婚后,未支付的一方不得因另一方改变子女姓名而拒绝支付赡养费;(两个不同的东西)

4。父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继父姓氏的,责令恢复原姓氏;

婚姻法35条规定(问: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随意给子女更名改姓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条。父母如果对8岁以上的孩子有争议,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其实,无论家长做出怎样的选择,除了不违反法律之外,也要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毕竟名字是一个人的象征。某种程度上,改名意味着抹去记忆,是对当事人自身权益的一种损害。记住。

本文标签: 离婚法175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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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沙雕大咖

    沙雕大咖

    2022-03-11 09:51:47    回复

    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选择父姓和母姓以外的姓氏:(1)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受法定赡养人以外的人赡养而选择被赡养人姓氏的;(3)有其他不违反公序良

  • 雪鸢

    雪鸢

    2022-03-11 17:36:59    回复

    名变更为傅,是不适当的。现在陈森方既不同意改陈的名字,却要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的名字。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孩子只能随父姓,不

  • 遇见神鹿

    遇见神鹿

    2022-03-11 08:15:20    回复

    人姓氏的;(3)有其他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来源于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俗。上述法律和立法解释只是回答了公民个人姓什么和跟谁姓的问题;也就是原则上父母的姓,其中父母指的是亲生父母。但是已经登记了姓名的人,尤其是未成年人,改名怎么办?现在还很模糊。《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

  • 云松莉爱

    云松莉爱

    2022-03-11 07:21:48    回复

    这人也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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