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7 | 评论:2
咨询:李律师,我们现在的婚姻状况是分居。我和孩子住在杭州,上班接送孩子幼儿园。男方每月为孩子交2000元学费。我们没有出轨,没有吵架,只是觉得生活没希望了。在经济、生活、精神上得不到任何帮助。我觉得我适合自己。我想离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回答: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你和对方不能就离婚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关于离婚:
原则上,如果一方以强烈的意志和坚定的意志想要离婚,即使第一次诉讼法院判决不离婚,原告也可以在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的情况下,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几率会更高。
关于监护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孩子随母亲,两岁至八岁的要综合考虑双方各种情况,综合判断。八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从李晓娟律师的诉讼经验来看,你的孩子在上幼儿园,一直和你生活在一起,你有能力抚养。如果保持现在的情况,更有可能判给你抚养权。
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子女原有的生活环境、祖父母的教育背景、抚养意愿等。总的原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如果需要在杭州起诉离婚,建议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
第1080条:离婚登记完毕,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诉讼,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
(7)判决不准离婚并经调解解决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本文标签: 无法协商离婚有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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