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1
寻衅滋事罪是199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从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个罪名。最高刑罚是五年监禁。[1]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任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坏或者侵占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人认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肆意挑衅,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这个概念把寻衅滋事罪限定在公共场所是不正确的。新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界定为四种类型: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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