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6 | 评论:1
2月21日,常德市洞庭大道丹阳天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在路口右转时,未注意观察,与一辆直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还好电动自行车司机戴了安全帽,没有生命危险。
监控画面显示,上午10时许,常德市洞庭大道丹阳天桥路口,一辆小型轿车沿朗州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丹阳天桥右转,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沿洞庭大道由东向西行驶,造成两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经现场勘查和调取事发现场监控,民警认定该车驾驶人邹某在路口右转时未注意路面情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司机王没有责任。
交警:车辆在起步、转弯、倒车时,要注意视角盲区,时刻保持警惕,保持车距,反复观察,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行。(通讯员:刘晓曼苏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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