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2
前天下午,弟子告诉我李涉嫌诈骗,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李昨天应该被释放了。我说好像我们的法律意见被检察院采纳了。但我认为检察院不应该批准逮捕,是因为没有拘留的必要,而不是因为证据不足。因此,李应当取保候审而非无罪释放,本案的下一步目标应当是争取附条件不起诉或者缓刑。昨天上午,公安机关果然通知家属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个案子还需要调查。
之前家人问我,律师见一次面能不能查出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当然我可以这么说,但这也需要委托人对律师有高度的信任,不能有所隐瞒,这样律师才能通过有效的提问了解基本案情,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当事人对律师有所隐瞒,尤其是关键细节不能如实告知律师,必然会误导律师,难以查明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
对于今年办理的几起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我会在第一次见面时拿出“三句半”来询问。“办案机关问了你什么问题”“你是怎么回答的”“你觉得你有什么委屈吗?”问完这“三句话”,我往往会把最后的“半句话”拿出来,直接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今年有几起诈骗案没抓到。“三句半”最后一句是“你应该不构成犯罪”或者“你符合不被拘留的条件”。律师不能保证案件的结果,但可以判断案件的走向。当然,前提是当事人对律师直言不讳,而不是故意侥幸掩盖。
律师初会的“三句半”,前“三句”分别指向办案机关的讯问、当事人的供述和当事人的辩护,是围绕办案机关的“问题”发现案件的重点。办案机关的讯问会表明他们调查的方向,有经验的律师可以很快判断出调查机关想知道什么,已经知道什么。当事人的供述往往是办案机关证明其有罪的关键。虽然说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但是被告人的供述是查明被告人是否有罪的最直接的证据。我也处理过被告认罪,律师不认罪的成功案例。邱某等贪腐案已经认罪,律师不认罪,试图撤诉,但是真的太难了。委托人的辩护是律师无罪辩护的重要线索。他们坚称自己是无辜的,其实是证明自己的清白,帮律师找证据进行正面辩护。
律师不能诱导当事人作虚假陈述,更不能诱导当事人翻供。但律师有义务帮助委托人普及法律知识,告诉他们哪些案件构成犯罪,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要求他们“实事求是”,不要“替别人背黑锅”。律师会见需要“恭敬”,不能因为不听就做一些“越线”的事情。
律师和办案人员都不在案发现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有当事人知道案件的真相。所以律师需要通过询问当事人来了解案情,通过看现象的本质来验证当事人是否有罪。对于明显不构成犯罪的,律师要大胆告诉他们“你不应该构成犯罪”。对于关键证据不足的,律师也要告诉他们“本案有无罪释放空室”。对于那些认罪就是重判的案件,律师要告诉他们“这个案子只能不认罪”。对于通过赔偿谅解可以获得缓刑、“报销费用”等从轻处罚的,律师可以促进刑事和解。
于安平,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顾问,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导师,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惠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余律师积累了大量的不逮捕、不起诉、撤回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无罪释放、减刑、上诉后减刑等成功案例。已出版《三十法》、《烟雨三国志》等书,参与编写《有效防御经济犯罪的实践经验》等书,即将出版《三十六讲技防》等书。
本文标签: 律师第二次会见要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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