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6 | 评论:1
最近遇到一个案件,当事人是外省抓的,家里人委托我。手续已经办好了。第二天,在我到达办案单位之前,家属已经被办案单位告知,已经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师,不需要委托律师。家属无奈通知本人,取消委托,接受办案机关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
我极其确信,从保姆纵火案到女辅警敲诈勒索案,还有很多案件没有在媒体上披露,是接受司法机关积极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还是接受家属委托的律师,存在严重分歧。我将在这篇文章中分析其中的奥秘。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首先,既有法律援助律师,也有近亲属委托的律师。司法机关不应代表被告人做出选择,而应由被告人自主选择接受哪种律师。这是尊重被告自主选择的权利。
其次,被告是否有选择权?我觉得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你这么说,你会发现骂,但请不要骂。一方面,我们必须弄清楚法律援助制度到底是为了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相信判断力正常的普通人也能很快抓住“经济困难”这个词。它是为那些请不起律师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的,不是每个人的经济条件都符合。另一方面,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后,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经济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已经终结或者已经撤销的;
(三)受赠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4)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如果代理律师出现,多数情况下,意味着受援人有能力聘请律师,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或者意味着受援人自行委托了律师,不需要法律援助律师。此时,应终止法律援助。这不是被告选择与否的问题。
第三,家属委托律师,并不一定意味着高昂的律师费。部分委托律师也可能是自由代理人,与委托人的财务状况无关。即法律援助律师不收费,受委托的律师不得收费或只收取少量费用。从律师费是否已交来看,不一定站得住脚。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规定中,“应当听取被告人意见”的主体是谁?即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应该由谁负责?没有明确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目前,有关当局认为他们是天然的倾听者,被告的近亲属无权倾听,甚至被告近亲属委托的律师也无权当面核实被告的意见。如果是,那么有关当局宣称的意见是被告的真实意见吗?真的很值得怀疑。
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如果指定律师,被告人就不再具备法律援助资格,法律援助应当终止,不应继续。事实上,法律援助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被异化和利用。在某些情况下,强行安排法律援助和排斥律师并不常见,但也不少见。之所以这样,大概是因为法律援助律师有很大概率能够更好地配合工作。也就是说,如何防止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前述规定被恶意利用,这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标签: 律师代理和委托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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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我们一起努力
2022-03-11 14:59:29 回复
住“经济困难”这个词。它是为那些请不起律师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的,不是每个人的经济条件都符合。另一方面,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
秃顶渣男
2022-03-11 17:49:41 回复
国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相信判断力正常的普通人也能很快抓住“经济困
冷心王子
2022-03-11 15:08:10 回复
不要骂。一方面,我们必须弄清楚法律援助制度到底是为了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能够获得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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