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4 | 评论:3
基本事实
霍第一次结婚,杨再婚。2020年2月27日,双方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20年3月9日,霍某1、其父母、叔叔霍某2等人到杨家求婚,支付彩礼后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020年3月22日,霍某1到河南打工。同年4月25日,杨某到霍某1在河南的工作地点居住。生活中,双方因琐事争吵。同年6月2日,他们从河南打工地回到霍某1的户籍地居住。在此期间,杨与霍某1及霍某1的母亲因婚礼及着装问题发生争吵空。同年6月23日,霍某1回河南打工,杨某继续在霍某1居住,期间杨某与霍某1母亲发生争吵。杨请当地乡镇工作人员出面调解。经调解,杨继续住在霍家。同年6月27日,杨回娘家生活至今。2020年7月6日,杨到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终止妊娠,霍某1未陪同。
法院认为
霍某1与牟阳相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差。结婚初期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矛盾,不信任对方的理解。可见双方并未建立应有的夫妻关系,尤其是牟阳终止妊娠,霍某1并未陪伴,足以证明夫妻无法共同生活。应该算是夫妻关系彻底破裂了。因此,霍某1要求离婚是有充分理由的。杨某辩称,霍某1提出离婚时,杨某不能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主张离婚。我们认为杨终止妊娠已经六个多月了。霍某1与杨灿不再同居。为防止矛盾激化,我院确有必要受理此案,故主张不予受理。
基本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2条男方在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简要说明在有法定情形时,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可以对男方的离婚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并不剥夺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超过期限,他还可以起诉离婚。
1.这个规定的对象是男方,女方不受限制。如果女方认为需要诉讼离婚,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2.有三种法定情况限制男性:女性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离婚请求,是可以的,但是至于什么是真正必要的,没有规定,由法院自己确认,但是实践中很少。
4.虽然限制男方起诉离婚,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则不受限制。
本文标签: 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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