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54 | 评论:2
简易程序
刑事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较为简单。它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只有满足某些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4.被告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部分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不认罪或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
4.其他不适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审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询问被告人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并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利与弊
优势:
1.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利于适应刑事案件的特点,提高审判效率。
2.避免拖延诉讼,节约诉讼成本,加快办案速度,减轻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缺点:
1.未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经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由人民法院决定,但没有规定应当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这没有充分尊重其诉讼主体的地位。
2.当被告无罪时,他违心地认罪了。因为简易程序可以很快得到判决,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被羁押了很长时间,急于结束羁押。即使他最终被判无罪,实际羁押时间也可能更长,所以有些被告会在简易程序中选择违背自己意愿的认罪。
3.很容易给刑讯逼供创造机会。因为简易程序中检察官一般不出庭,辩护人也不做无罪辩护,相关证据无法质证。所以有些非法调查是发现不了的。比如刑讯逼供,编造证言让证人签字。
4.使不该得到赔偿的恶意举报人得到“赔偿”。实践中,利用公安机关的侦查权和强制措施相互施压以获得超额“赔偿”的人很多,但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往往能成功,因为被告人不希望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给自己带来风险(包括影响一审判决和上诉),往往违背自己的意愿用金钱“和解”。
因此,简易程序本身是有缺陷的。如果滥用不当,就会成为“冤案”的温床,结果不但不能稳定社会,反而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在被告和公安人员之间,在提供虚假证词的证人之间,以及在获得不应有的高额赔偿的受害者之间)
本文标签: 简易诉讼开庭后多久能拿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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