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9 | 评论:1
一审开庭前认罪认罚,被告人享有选择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选择,依法可以启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同时,要在开庭前将决定适用的程序告知控辩双方,便于控辩双方做好出庭准备。
被告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当庭认罪认罚,法庭应当记录在案,并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认罪认罚对案件特别是对量刑的影响发表意见,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
实践中,有一些法院采取休庭后再由控辩双方进行庭下协商,之后,被告人再签署具结书的做法。但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必要的,控辩之间的量刑协商仅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在庄严的法庭上当庭认罪认罚,法庭要将被告人的态度和控辩双方的意见记录在案,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认罪认罚的作用大小依法作出裁判,这是由审判权的性质以及审判程序诉讼构造的完整性所决定的。
法庭要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对案件处理的影响及有无退赃、积极赔偿等实际悔罪表现综合考量,认为有必要恢复庭审,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可以恢复法庭调查;认为没有必要恢复法庭调查的,综合全案证据依法作出裁判。如果作为从宽处罚的情节,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法律依据。
二审程序中被告人才认罪认罚的,二审法院要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价值以及有无退赃退赔、赔偿损失、预交罚金等悔罪表现,全面审查后考虑是否从宽处罚。如果被告人虽然认罪认罚,但没有退赃退赔等实际悔罪表现,一审量刑适当的,二审审理后应维持原判;如果经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又确有积极退赃退赔等悔罪表现,可以从宽处罚的,从宽幅度也应当与第一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有所区别,彰显“早认罪认罚优于晚认罪认罚”的刑罚评价取向,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早认罪认罚。
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二审的审理对象是一审未生效裁判,而不再是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因此,不能将二审程序中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官的发表意见权与提出量刑建议权相混淆。
本文标签: 签认罪认罚后多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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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长安常乐
2022-03-10 18:12:55 回复
,法庭应当记录在案,并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认罪认罚对案件特别是对量刑的影响发表意见,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实践中,有一些法院采取休庭后再由控辩双方进行庭下协商,之后,被告人再签署具结书的做法。但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必要的,控辩之间的量刑协商仅发生
夜晚归客
2022-03-10 16:51:28 回复
,法庭应当记录在案,并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认罪认罚对案件特别是对量刑的影响发表意见,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实践中,有一些法院采取休庭后再由控辩双方进行庭下协商,之后,被告人再签署具结书的做法。但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必要的,控辩之间的量刑协商仅发生
有朝一日
2022-03-11 01:33:13 回复
,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法律依据。4.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二审程序中被告人才认罪认罚的,二审法院要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价值以及有无退赃退赔、赔偿损失、预交罚金等悔罪表现,全面审查后考虑是否从宽处罚。如果被告人虽然认罪认罚,但没有退赃退赔等实际悔罪表现,一审量刑适当
痴汉梦话
2022-03-10 21:24:23 回复
记录在案,并针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具体表现,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认罪认罚对案件特别是对量刑的影响发表意见,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实践中,有一些法院采取休庭后再由控辩双方进行庭下协商,之后,被告人再签署具结书的做法。但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必要的,控辩之间的量刑协商仅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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